今朝睇新聞,又見到d狗官係度吠。
拿拿拿,同股不同權最大問題都係係香港無集體訴訟機制,散戶投資者根本無能力(金錢及時間)去起訴一間公司,即憑我木星子民個人名義,我屌佢老味,點樣起訴到馬雲間阿里爸爸呢?
人地提出疑問,狗官唔正視依個問題,反而仲話,拿,其實依家都有解決問題的方法架,哈哈,大家可以咁樣啦!
我屌,就去睇下依個「代表的法律程序」係乜柒野。
原來法律改革小姐一早已經話應該引入集體訴訟,同埋所謂現行機制係好有限制同不足。
咁我又想知其實限制係咩,去搵份最後報告書睇下。雖然我睇唔明雞腸講咩,法律野太深,但佢總之就係話依個所謂代表機制只能夠解決人數好少的「group」,根本無能力解決真正的集體訴訟。
佢老味,依家講緊投資者,成千上萬,連法律專家都話現行機制係唔能夠處理咁多人集體的訴訟,如果係得,人地專家就唔洗建議要設立集體訴訟機制啦(講緊係2004年的事,十鳩幾年過去,完全無進展,垃圾高鐵就強行上馬,「立法是垃圾」、「司法就恰鳩市民」,香港真係無柒用架啦)
條狗官就搬字過紙,用依個現行垃圾機制同人講,嘗試說服大家,都唔撚肯去承認其實係有不足,真係好撚無恥。
為左爭贏IPO,不惜犧牲投資者的利益,完全係大陸狗的所作所為睇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