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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西議員碧雲
2018-07-17 13:14:09
解散香港民族黨 再成立香港民族黨
三字經
2018-07-17 13:23:55
其實係得班8090後仲係度日日吹奏港獨。班老嘢 同埋00後早就習慣港共政府。
DDG-1000
2018-07-17 13:24:55
其實組織唔一定要有名有架構,只要一堆有聯繫嘅人就得,禁到組織都禁唔到活動
江湖小蝦米
2018-07-17 13:25:35
好明顯係為咗打戴妖/自決派啦
泰國牙笨
2018-07-17 13:35:31
同意,民族黨依啲冇影響力既小組織一定係用黎試水溫。 如果冇人嘈,下一次就會認真大搞
GlicoPretz
2018-07-17 13:39:06
鍵升戰士有咩行動?
乃木坂飯
2018-07-17 13:39:10
下一個連登
GlicoPretz
2018-07-17 13:40:20
搵5毛黎講就做左野?抗爭左?
GlicoPretz
2018-07-17 13:47:15
其實梁天琦坐監果陣民族黨做過d乜?
愛在盡頭仍是愛
2018-07-17 13:48:57
支那覺得冇人講港獨,突登炒翻起佢
中山大笨象
2018-07-17 14:10:35
民族黨本身冇法律地位,又唔會有銀行戶口,禁止佢運作最多只係將佢三合會化,例如禁止人自稱係民族黨幹事。用第二個名就冇事。但如果之後搞到泛民,佢哋就有麻煩。
轉會的啓暴龍
2018-07-17 14:14:07
試水溫 黎緊就會禁晒所有反共團體/政黨
9錢1心
2018-07-17 14:18:03
民族黨本身冇法律地位,又唔會有銀行戶口,禁止佢運作最多只係將佢三合會化,例如禁止人自稱係民族黨幹事。用第二個名就冇事。但如果之後搞到泛民,佢哋就有麻煩。
扮民呢乍維撚花瓶戲子,冇左共狗點繼續燒時間呀???
家屬謝禮
2018-07-17 14:27:25
不可分割
澄江如練
2018-07-17 14:29:17
之後唔搞都有得拉?
BobMarley
2018-07-17 14:30:13
過左咁耐都唔搞
而家先搞
對比下鄰近地區嘅政治事件……
大佬,唔洗驚喎
你怕真係倒台咩
DDG-1000
2018-07-17 14:38:57
係時候整大灣區民族黨推粵獨
智多星巴克
2018-07-17 14:47:15
宜家試吓水温先,下一個就 .... 香港眾志
8.禁止社團的運作
(1)如 ——
(a)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
(b)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
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 (由1997年第118號第5條代替)
(2)保安局局長獲社團事務主任根據第(1)款作出建議後,可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
(3)保安局局長如事先沒有給予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機會,就為何不應根據第(2)款作出命令而作出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認為適當的陳詞或書面申述,則不得作出該命令。
(4)如保安局局長合理地相信給予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機會作出陳詞或書面申述,在該個案的情況下並不切實可行,第(3)款則不適用。
(5)根據第(2)款作出的命令,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 ——
(a)送達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
(b)(如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佔用或使用任何建築物或處所)在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佔用或使用作為集會地點的建築物或處所以及在該建築物或處所所在的警區中最近的警署,以顯眼方式張貼;及
(c)在憲報刊登。
(6)凡根據第(2)款作出命令,即使就該項命令已經有或可能有任何上訴根據第(7)款提出,該項命令一經在憲報刊登,即行生效,而該項命令如指明於較後日期生效,則在該指明日期生效。
(7)根據本條作出的命令涉及的任何社團或任何分支機構,以及該社團中或該分支機構中因保安局局長根據本條作出的命令而感到受屈的幹事或成員,均可在該項命令生效後30天內,就該項命令的作出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確認、更改或撤銷該項命令。 (由1999年第13號第3條修訂)
(由1992年第75號第5條代替。由1997年第118號第5條修訂;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Aurum79
2018-07-17 14:48:10
你要完全喺外國運作先得,社團條例第8條係限制埋「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