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繼鐘庭耀事件後﹐再出現教職員風波﹐校內經濟金融學院創辦人張五常﹐自九九年退休後﹐改以一年臨時合約形式受聘﹐但於本年(2000)申請續約為講座教授卻遭否決。張氏認為事件和代院長孫永泉有關﹐指孫氏發表損害他聲譽的言論﹐遂入禀高院﹐控告孫永泉﹐ 向孫氏追索六年教授酬金損失共七百一十六萬多元和名譽賠償。
原訴張五常﹐為經濟學界著名學者﹐九三年為港大創立經濟金融學院﹐擔任院長。九六年張五常年屆六十退休年齡﹐但校方將其院長任期延長三年。九九年六月﹐張氏退位﹐轉以一年合約﹐任職講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of Economics)﹐孫永泉則任代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