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當終審法院已裁決某政策違憲,政府順應裁決提出補救方案,立法會卻否決方案,到底會否構成憲制危機?「岑子杰案」衍生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就成為試金石,立法會昨日有逾半板塊表明反對機制,政制局長曾國衞稱會研究立法會反對聲音是否構成「充分理由」向終院申請暫緩執行。堅定反對機制的經民聯梁美芬在電台節目指,即使立法會否決亦完全「符合法治」,法院「無可能捉住我哋隻手投票」。她不滿3名持多數意見的終院法官,「你逼佢(政府)喺N個議題踩落一個咁爭議嘅議題」。梁美芬稱支持「暫緩」,當被問應該暫緩多久,她拒絕評論。
終審法院前年頒令政府須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兩年暫緩期將於10月屆滿。5名終院法官當中,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非常任法官祈顯義屬多數意見,認為政府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積極義務,未有建立同性關係的法律認可替代框架。持不同意見的法官有首席法官張舉能及常任法官林文瀚。
過半數議員昨反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出的替代框架日前面世,昨日在立法會討論卻遇到巨大阻力,包括民建聯、經民聯、自由黨及工聯會已表明反對,加上個別表明反對的無黨派議員,議案要在立法會「闖關」相信舉步維艱。
經民聯梁美芬在替代框架當日已形容是「香港黑暗一天」,她今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強調,立法院否決政府因應法院裁決而提出的政策,「呢啲都唔係新鮮事」,在W訴婚姻登記官一案已有同樣情況,她指社會有不同意見,「呢個係必然嘅,一百年之後都會係咁」,不同小眾價值可以繼續留於自己空間,但不一定要改變法律,她認為制訂一條法律已是一種推廣方式。
指法院欲逼行多步 惟恐打開「潘朵拉盒子」
梁美芬指3名大法官「有自己睇法,想逼大家行多步」,但該步是「潘朵拉盒子」,一旦打開「係唔會停嘅」。她多次強調即使有一日立法會否決該方案,在憲制中亦完全符合法治,兼符合香港整個憲制。
主持人追問,若立法會否決,如何向市民解釋議員「尊重法治」?梁美芬表示香港政治制度是三權互相制衡,「發球權」在政府手中,法庭不應過界,「做埋政府同立法會角色」,例如政府開支和政策制訂並非由法庭決定,法庭應尊重政府和立法會,「佢無可能捉住我哋隻手投票嘅」。對於不同意的法案,她表示「我哋否決囉」。
有聲音提釋法 梁美芬不評論會否「翻天覆地」
事件會否「翻天覆地」去到再高層次,梁美芬稱目前不想預測,她重申社會議題應由立法會辯論,並由政府發球,「政府有咁多個議題,你(終院法官)逼佢喺N個多個議題踩落一個咁爭議嘅議題,法院唔應該咁樣畀時限,無權捉住立法會議員投票,無權代表政府寫嘢」。不過她補充,3名法官雖然有自己價值觀,但可能知道政府在執行上有困難,於判詞已交代可以基於「充分理由(compelling reason)」向終院申請暫緩執行,才令法庭感觀上尊重行政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