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等既信仰入面,天上的審判都係會交番俾上帝,而對於別人是否得救的這些問題,我都係參考耶穌。
「耶穌對他說:「假如我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還在,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跟從我吧!」
約翰福音 21:22 RCUV
就算,假如上帝要恩待食人族,都必然是公義的,上帝不偏待人。
然而,我亦都諗,群體犯罪其實都唔係借口。好似納粹德國既軍人咁,佢地好多都真心覺得自己屠殺猶太人唔係犯罪,咁係咪佢地就可以脫罪呢?
至於商朝人既例子,佢地冇同上帝有立約,我就覺得正如羅馬書講,由良心做見證。
「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
傳道書 3:11 RCUV
我認為,個人層面黎講,耶穌係俾左條救贖的路俾我等曾犯罪的人(畢竟,人無完人,只要係人世待過一段唔短既日子,或多或少,成世人總會做過一些錯事/壞事)。不過,信左耶穌都唔係一了百了,而係要悔改,跟從耶穌既教導,從此學做一個好人。
Btw,媽祖應該係北宋人,商朝人應該唔識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