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於連登呼籲公開非禮案女事主圖片 擬傳召語言學家以證「Po」意指「Please Observe」 而非「Post」
韋拿踢法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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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勇也
2025-03-17 15:01:31
公道何在
摻過翻印度
2025-03-17 15:01:40
我就係港大Ocamp非禮案俾人拉嗰個鄧皓然(2)
https://lih.kg/kLfKBT
#5 回覆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呢頭講完轉頭即刻有人手痕
靜靜地贏唔得嘅?
2025-03-17 15:02:07
條女背景應該好勁
Lucysoserious
2025-03-17 15:02:15
辯方表示不爭議警誡供詞,被告人亦承認曾在連登討論區發布「Post條囡啲相先啦」
連登仔唔係成日叫人我無野講
梅里奧達斯
2025-03-17 15:02:48
黃妍老公
2025-03-17 15:03:05
我就係港大Ocamp非禮案俾人拉嗰個鄧皓然(2)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https://lih.kg/kLfKET
呢個回覆又有冇拉到
蝴蝶(已悔改2.0)
2025-03-17 15:03:06
想知邊個語言學家
是咪鬼佬黎?
豬仔愛好者
2025-03-17 15:03:10
起底法好正 大力支持
爺青結
2025-03-17 15:03:57
同法官玩文字遊戲?!
TON618
2025-03-17 15:04:18
唔撚掂喎
作為一名語言學家,我會從語言使用、語境及香港網絡文化角度分析「Po條囡啲相先啦」中「Po」一字的可能含義,以協助法庭釐清被告周卓銘的意圖。以下是我的分析:
1. 「Po」的語義可能性
在粵語及香港網絡用語中,「Po」並非標準詞彙,而是可能源自英文單詞的音譯或縮寫。被告辯稱「Po」意指「Please Observe(麻煩觀察)」,而控方則認為應解作「Post(發表)」。從語言學角度,這兩種解釋需結合語境及慣常用法檢驗:
• 「Post(發表)」 在香港網絡文化中,「Post」被廣泛用於描述在討論區(如連登)或社交媒體上發布內容的行為。例如,「Post文」或「Post相」是常見表達,指上傳文章或圖片。此用法在連登討論區尤為普遍,且「Po」作為「Post」的簡化音譯或縮寫,符合網絡用語簡化拼寫的趨勢(如「TG」代表Telegram)。若「Po」解作「Post」,句子「Po條囡啲相先啦」可理解為「先把那女孩的照片發出來」,帶有明確的行動指令意味。
• 「Please Observe(麻煩觀察)」 辯方提出的「Please Observe」解釋在語義上較為牽強。首先,「Please Observe」在英語中意指「請觀察」或「請注意」,但在香港網絡討論區中,這種正式表達極少以縮寫「Po」呈現。況且,若意指「觀察」,句子的語法及語用邏輯應有所不同,例如需要後接具體觀察對象或內容,而「條囡啲相」在此語境下更像是行動的目標(即照片本身),而非觀察的對象。此外,「請觀察照片」在討論區留言的情境中缺乏實際意義,因為照片尚未公開,何來觀察?
2. 語境分析:連登討論區的文化與慣例
連登(LIHKG)作為香港本地熱門討論區,其用語風格以簡潔、直白及行動導向為主。在涉及社會事件或爭議時,用戶常以指令式語句(如「Post出嚟」「畀啲料」)要求公開資訊或證據。被告留言「Po條囡啲相先啦」出現在一宗非禮案的討論中,語境指向要求披露涉案女事主的照片,這與「Post(發表)」的行動指令高度吻合。反之,若解作「Please Observe」,則難以解釋留言如何與討論串的脈絡銜接,因為「觀察」並非回應未公開資訊的合理訴求。
3. 語法結構與意圖推斷
粵語句子「Po條囡啲相先啦」中,「條囡啲相」是賓語,「先啦」帶有催促語氣,整體結構指向一個動作請求。若「Po」是「Post」,句子可解為「先把那女孩的照片發出來」,符合煽動披露個人資料的指控。若「Po」是「Please Observe」,則句子變成「請先觀察那女孩的照片」,這在語法上雖可成立,但在討論區未有照片的情況下,語用上不合邏輯。
4. 網絡用語的縮寫慣例
香港網絡用語常借用英文詞彙並加以簡化,例如「DL」(Download)、「PM」(Private Message)。「Po」作為「Post」的縮寫在語音及拼寫上更自然,且與連登用戶的行為模式一致。相較之下,「Please Observe」縮為「Po」不僅罕見,且缺乏文化支持,難以成為慣用表達。
5. 結論與建議
綜合語義、語境及網絡慣例分析,「Po」在「Po條囡啲相先啦」中最可能的含義是「Post(發表)」,而非「Please Observe(麻煩觀察)」。從語言學角度,辯方提出的解釋在語用及文化層面難以成立,控方的立場更符合句子在連登討論區的自然解讀。然而,若法庭需進一步確認被告的主觀意圖,可考慮以下證據:
• 被告過往在連登或其他平台的用語習慣,是否曾以「Po」表示「Please Observe」。
• 該討論串其他用戶的回應,是否顯示他們將「Po」理解為「Post」並採取相應行動。
如法庭需要正式語言學報告,我建議在兩個月內完成更詳盡的語料分析,包括連登平台的語料庫搜索及相關用語統計,以提供科學佐證。
玲奈
2025-03-17 15:04:25
香港講公義真係曬撚氣
重記得依單野 未審個陣 就出曬男方既相
點知係比人屈既 連不在場證明都有埋
之後係咁改證詞 改完又對唔到
條女屈人完全冇成本 由頭到尾只有男方比人搞到 又出曬樣
唔好同佢搏拳
2025-03-17 15:04:30
點搵到佢出黎
連仔唔會咁小事就交人
吳郭魚的約定
2025-03-17 15:04:35
一睇就知佢係叫人觀察啦 條女會唔會太自我中心呀
小馬sir
2025-03-17 15:04:43
港女會唔會太癲
黃妍老公
2025-03-17 15:05:36
真 男方姓名同樣都公開晒又唔見告條女
天之庭
2025-03-17 15:05:46
其實咁樣開晒姓名年齡職業
又算唔算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
謊倉
2025-03-17 15:05:57
條女仇男到
用自身優勢去屈人去告人
受害者隨時唔止兩個
十三王爺😑
2025-03-17 15:06:24
有撚病?上網9up幾句都要告人
CBRS
2025-03-17 15:06:46
呢個港女真係好癲 條女有咩背景 咁識告人
在這世界中找到愛
2025-03-17 15:06:50
辛尼(冒號P)
2025-03-17 15:06:53
條女咁能惡
收到請按回答掣
2025-03-17 15:07:13
我代表連登仔宣布po = post
請你安心坐監
古巨J
2025-03-17 15:07:17
屌你老母!
庭上語言學家:意思並非想與你母親發生性行為!
城大品鮑師
2025-03-17 15:07:27
荃灣
2025-03-17 15:07:30
都幾撚癲 老屈完人再告其他唔關事嘅人
仲要全身而退冇任何個人資料外流
姓高嘅都要跟佢學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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