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工種都講安全至上、自身生命安全為優先,除非你做保鏢啦!
休班嘅佢企馬路中心、意圖及已實踐攔車行為,已經將自己擺在風險中。
有咩事一定唔關部門事,claim唔到工傷&保險。原因大家心裡有數,保險賠嘅我跟你姓啦!
個人身份決定做嘅事,已經唔關架車有冇被追。
有冇罪留畀法官講,莫以超速判斷駕駛者動機。
刻意企馬路中心係會影響交通,幼稚園都有教。
出手亦構成主動襲擊。
因為佢好大機會被入罪,佢做嘅野係刑事之餘,
若影響部門聲譽,帶來負面影響,都要食port。
少咗個人返工,公務員Sick Leave糧照出喎!

只要大眾輿論風向係讚美佢、塑造成一位英雄,
佢好大機會唔會有事!
究竟個休班海關職員應否承擔應有嘅責任呢?
希望大家一齊推,推俾多人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