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度三樣嘢啦
1)係咪真係幫緊小朋友
2)係咪一個保護呢個行業,幫緊行內人
3)上層同低層嘅福利差距
首先係點樣理解幫小朋友先啦
如果我唔請人我直接將啲錢in cash dum出去嘅話
我點樣幫到個小朋友呢
又幫到幾多個呢
如果覺得係需要人去提供service嘅
咁請人提供服務係一個選項
搵人義務工作係另一個選項
如果要人做service,咁呢兩個choice照計就請人會比較reliable嘅
2)對於係唔係一個保護行內人士嘅一個諗法
我覺得係觀點與角度
一方面的確係secure咗一個人佢有冇穩定收入去做呢件事
另一方面亦都係綁死咗個人,佢係有責任去做呢件事
如果你用前者嘅諗法諗,係嘅
用後者嘅諗法諗,唔係
如果有人係收薪,佢係好難去撇清佢去幫人嘅責任
調返轉講,如果有人出於需要搵人求助,而對方個回應係因為佢義務工作,所以冇辦法幫佢,咁我覺得都好難接受但同時係有合理理由
3)肥上瘦下呢個議題本身係基於lump sum grant而出嚟
錢就得咁多
點樣有效運用呢筆錢就好緊要
例如將高層減三分一人工其實係有機會請到多人到兩個人添
如果係好認同需要用人嚟提供service,直情有incentive去cut高層人工添啦
低層員工人工我諗大部分人都會認為係唔高,甚至underpay
所以最重點都係高層人工點解咁高
理論上一個好嘅上司係應該畀你而家做嘅更加多更加複雜
權責更多人工應該愈多嘅
佢有冇咁嘅能力去負擔咁大責任就另一回事
而就業市場有咁多選項,佢唔出返足夠人工係留唔住一個好嘅人才
不過另一方面都好多人係對唔住佢份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