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奧波德二世在1885年掌控剛果自由邦後,這位「剛果人屠」同年成立一支駐剛果,具軍事及警務合一的武裝部隊,定名「公安軍」(Force Publique)。剛果自由邦時期的公安軍主要以外籍的退休軍官和傭兵組成。它作為執行國王指令的黑手,又是傭兵性質的組織,公安軍和它的主人一樣名聲狼藉,廣受批評。
在比屬剛果成立後,公安軍已經淘汰了大部份的外籍軍官和傭兵,改以比利時軍官和剛果本地士兵取代,並肅整紀律,禁止了在利奧波德時代的私刑(比以前相當地改善,然而一些如強逼勞動的行為仍然存在)。公安軍在該時期為比利時正式的殖民軍(跟公民衛隊一樣,它不計算在比利時軍隊的編制中),並參與了協約國對德國的東非戰事。公安軍分為21個獨立連,每個連約225~950人不等(普遍軍事編制的連隊為80~150人,300~1000人可視作營隊),於一戰時它的規模達17000人。
公安軍先在1915年協助英軍嬴得坦干依喀湖的小型水戰。在1916年的塔波拉戰役,公安軍成功佔領塔波拉(現 坦桑尼亞之西北部城市),當時德屬東非最大的內陸城鎮。塔波拉戰役的勝利,為協約國的東非戰事帶來了戰略優勢。公安軍指揮官湯伯爾(Tombeur)中將亦因此在東非的協約國軍中名聲大噪。
(比利時-比屬剛果公安軍中將Charles Tombeur,1914-1916年的公安軍總指揮官,後來轉任比屬剛果副總督。因為塔波拉戰役的勝利,他被冊封為「塔波拉男爵」"Charles Tombeur
de Tabora",以彰其功勛。)
(題外話,目前服務於坦桑尼亞的客運船「MV Liemba」號,它正是1915年坦干依喀湖戰役的倖存者,一艘服役超過百年的前德國軍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