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龔靜儀說,若外傭於履歷作虛假陳述,目的是令僱主相信而獲聘,做法或已觸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但她指僱主往往難以舉證,譬如外傭已婚卻稱單身,這些不實資料未必足以證明可影響其受聘因素。此外,僱主解僱外傭也需付機票費用,故部分僱主知道被騙亦甚少追究。她建議僱主可在合約加條款,如發現資料虛假有誤,僱主有權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