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唔係喎巴打,如果係曾經有接觸過,本身而家應該所有酒店都係,佢會唔俾你check-in
如果係因為曾同確診嘅人接觸,會出現一個情況就係當事人自己都未必知道,好似早幾日有一單,大家戴住口罩喺地鐵站經過9秒就中
如果佢嘅意思係假如當事人故意隱瞞曾經同呢班人接觸,跟住住佢間酒店,佢就會收5000的話
會出現一個問題,點樣去證明係故意隱瞞
邊一個負責去證明
定係入住嘅客人之後確診就即刻直接收咗錢先,有咩你慢慢傾之後先諗吓退唔退錢
同樣邏輯,咁如果佢酒店員工發現有確診,係唔係確診員工返工嗰一日,所有酒店客人會收到$5000賠償先?
作為一間舖頭我覺得酒店係比較多責任要將啲嘢講清楚,唔係模棱兩可好似想借啲意收啲客錢咁樣
講真,確診已經好慘㗎啦
不過作為消費者,至少可以永遠都唔去呢間酒店,個大佬咁戇鳩下面啲同事都好難做,無謂大家難做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