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較DSE易取高分?數字證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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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1 早前撰文〈IB較DSE易取高分?拿男拔、聖保羅學生與全港比較沒意義〉,反駁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引用數據指出非聯招較易入大學收生要求高的科目(俗稱神科)的不公平現象。
筆者並非教育界人士,故單從數據分析該文的比較方法,發現該文的分析有值得商榷的餘地。該文的論點主要有兩個:
1)IB生本就是精英生。論證為:「拔萃男書院、聖保羅男女中學等名校中的IB班學生,其學術能力勝於全港學生平均值」「考 IB 嘅讀聖保羅架,邊有得比?」
2)用英國UCAS Tariff分數換算機制作標準,得出用 IB 成績報神科甚至比 DSE 要求更高的結論。
且讓筆者逐一解釋以上兩個論點為何站不住腳。
第一點所犯的錯比較容易看見,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拔萃男書院及聖保羅男女中學的學生,其學術能力勝於全港學生平均值應該無庸置疑,但這兩間學校能代表所有 IB 學校嗎?按 2017 年數據,拔萃男書院(52人)及聖保羅男女中學(59人)只佔全港近 3000 名 IB 考生的不足 4%。它們的成績在各 IB 學校中名列前矛,但卻沒有數據顯示全港 IB 學生的平均成績優於全港 DSE 學生的平均值。
「拔萃男書院、聖保羅男女中學等名校中的IB班學生,其學術能力勝於全港學生平均值」此句說話跟「拔萃女書院、皇仁書院等名校中的 DSE 班學生,其學術能力勝於全港 IB 學生平均值」其實沒有兩樣,兩句皆是事實,但兩句都是以偏概全,同樣證明不了全港 IB 學生的平均水準跟全港 DSE 學生的平均水準何者為高。
第二點引用英國UCAS Tariff分數換算機制但卻用錯了方法。UCAS Tariff 的換算如下(筆者拿走了 GCE A-Level 因為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內):
該文的分析忽視了 UCAS Tariff 跟 DSE 及 IB 的換算並不是一對一的換算。最主要分別是 DSE 在最高的等級分拆得比較仔細,由於現在我們討論的是入學最低要求,因此實際上比較的應該是一個範圍的下限。筆者把上圖轉換一下格式就會比較容易理解:
當中最重要的分別在於 IB 的 H7 成績其實對應 DSE 的是 5** 及 5* 兩個成績。用一個雙向換算做例子,即是把一個在 DSE 入港大醫科的中位數成績轉換成 IB 成績,再將一個在 IB 入港大醫科的中位數成績轉換成 DSE 成績以作比較,就可以更容易幫助大家理解。
以港大醫科收生情況為例,其DSE成績中位數是最佳六科39分,即三科5**及三科5*。其對應的 (最低)IB 成績是六科 H7,即是說一個以 DSE 中位數成績入港大醫科的學生,其成績在 IB 已經是 45 分狀元。
至於 IB 方面,收生成績中位數是 44 分,其科目成績則為五科H7及一科H6。換算為 DSE 成績,(最低)是等於五科 5* 及一科5,共 35 分,不但與中位數 39 分的差了一大截,連 37 分的入學門檻都達不到。有人或者會問,把 IB 的 H7 級換算成 DSE 的 5* 級而非 5** 級,那是否對 IB 不公平?需要留意的是,按 DSE 的定義,5 級以上的成績是以拉曲線計算,考獲 5* 的人數必定是 5** 的三倍,換言之,單從統計角度去看,在 IB 考獲 H7 級的學生當中,的確是更多人的水平較接近 DSE 的 5* 級而非 5** 級。
由此可見,以 IB 成績較易入「神科」是絕對有數據支持。問題並不是兩個課程那個比較優勝,而是純粹從數字上比較,兩者對最高等級的定義大不同而已。如果大學任何一科的最低 DSE 收生成績是 36 分(6 科 5*),那按以上換算標準,其合理及公平的最低 IB 收生成績應該只能夠是 45 分。因此,以現時的收生標準,以 IB 成績入學確實比 DSE 容易以倍數計算。為達至公平公正及不帶頭歧視本地考試,各間大學尤其是所謂的神科實在有需要重新檢視其 IB 收生標準及為經 IB 成績入學的學生比例定下合理上限。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14948/ib-dse-%E5%A4%A7%E5%AD%B8%E6%94%B6%E7%94%9F-14948/ib%E8%BC%83dse%E6%98%93%E5%8F%96%E9%AB%98%E5%88%86%EF%BC%9F%E6%95%B8%E5%AD%97%E8%AD%89%E5%AF%A6%E5%A6%82%E6%AD%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