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料]各地中國領事館完全停止護照續期,簽發新護照服務

222 回覆
797 Like 4 Dislike
2020-07-06 19:05:35
https://twitter.com/ncyjoyce/status/1279392102737080321?s=21
唔知關唔關事 有報道話啲狗拎被捕人士嘅DNA
2020-07-06 20:40:44
調查中禁止出境而唔係保釋條款禁止出境
同我所講的國安批文係咪好似



屌9我fake news散播恐懼班打手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刊憲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今日(七月六日)刊憲公布,於七月七日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月三十日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於同日晚上十一時刊憲公布實施。《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並授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為採取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行政長官於今日首次召開的國安委會議上,會同國安委行使《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授予的權力,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制定使用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措施的相關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包括為相關人員採取該特定措施以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時的細則,及為確保有效執行措施所需的相關罪行和罰則,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

政府發言人指出,上述為相關人員行使各項規定措施所訂定的《實施細則》,清晰並詳細地列明執行各項措施的程序要求、所需符合的情況和審批的條件等,其目的是確保相關人員在執行《國安法》時,所行使《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的權力和採取的措施,既能達到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目的,也能同時符合《國安法》總則下對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保護各項權利和自由的要求。

《實施細則》具有法律效力,詳情如下:

1. 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
有關細則參照多條現行法例中有關特殊情況下容許緊急搜查的條文,包括《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及《進出口條例》(第60章)等。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和搜查有關地方進行搜證。在特殊情況(如緊急情況)下,助理處長級或以上警務人員可授權其人員在無手令的情況下,進入有關地方搜證。

2. 限制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
參照現行《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限制受調查人離境的條文,細則授權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懷疑犯了該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受調查的人交出旅行證件,並限制其離開香港,以免部分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交出旅行證件的人,可以書面向警務處處長或裁判官申請發還該旅行證件及批准離開香港。

3. 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
有關安排參考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相關權力和規定。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而原訟法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罪行相關財產充公。任何人如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亦有責任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警方披露,以及不得向另一人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或會因應上述的披露而進行的任何調查的資料。律政司司長亦可向原訟法庭申請限制令或押記令,禁止任何人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或指明可變現財產作為押記以擔保向政府繳付款項的命令,並可向法庭申請沒收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命令在訂定期間内妥為繳付追討款額。

4.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
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台或相關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並非發布者或有關服務商合理可得,或有關服務商遵從有關要求有對第三方招致相當程度損失或損害第三方的權利的風險存在,則可為合理辯解。

若有關的信息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而有關資訊會繼續在網上嚴重影響公眾,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有關電子器材,並作出行動盡快移除該信息。有關人員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發出手令,授權警務人員,要求有關服務商按情況所需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

5. 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
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藉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此細則參考了現有《社團條例》(第151章),社團事務主任可要求社團提供資料的條文。

6. 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
為有效防止和偵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的機密性,所有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的申請,須經行政長官批准;而進行侵擾程度較低的秘密監察行動,可向行政長官指定的首長級警務處人員申請。授權當局須確定秘密行動能符合「相稱性」和「必要性」的驗證標準,方可作出授權。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國安委對警務處採取規定的措施負有監督責任,而根據實行細則,行政長官可委任一名獨立人士,協助國安委履行上述的監督責任。此外,保安局局長亦發出《運作原則及指引》,為警務人員如何作出有關申請及行使權力提供運作原則及指引,規定警務處人員在執行有關職能時須予遵守。有關《運作原則及指引》會與《實施細則》同時刊憲。

7. 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
為協助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干犯有關罪行而獲得的得益,律政司司長或警務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限内回答問題,或提供或交出相關資料或物料。有關條文,參考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相關權力和規定。

為確保上述有關措施能有效實施,《實施細則》亦按需要訂定違反規定的相關罰則。舉例而言,若無合理辯解,如信息發布人未有遵從警方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一年;如有服務商未有遵從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協助的要求,一經定罪,則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若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及台灣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六個月;而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兩年,但有理由相信有關資料是真實、正確及完整則屬合理辯解。至於其他的各項,有關的罪行及免責辯護(如有訂明)與所參考的現有法律條文大致相同。在合適的情況下提供辯解條文,可以為無法遵從要求的人提供合適的辯解理由。上述的實施細則符合《國安法》及《基本法》的規定,包括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

政府代表明日(七月七日)會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聯合會議,向議員講解《國安法》及《實施細則》的內容。


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16分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7/06/P2020070600748.htm
2020-07-06 21:01:20
18小時前我講限制出境
一堆平時無點講野的會員狂圍攻我
屈9我講fake news又講唔出邊度fake
我貼資料班人又雞蛋裹挑骨頭

港共同日20時16分已宣佈限制出境
班五毛咪連帳號都放棄埋

信五毛成個部署咪又慢幾日
2020-07-06 21:20:01
其實咁多有系統嘅網名如ABC(XYZ), EFG(ÖÄÜ)等出嚟帶風向,又講似是而非嘅話:「未FC,汁呢?唔好亂講等」。你哋會唔會係傳說中嘅PR或HOTDOG呢?
2020-07-06 21:21:46
2020-07-06 21:25:03
根本就係香港政府見外媒收到風
坊間開始懷疑就立即實行

邊個係人邊個係鬼係好明顯
2020-07-06 21:29:11
真心
有讀過下中國現代史都知共產黨啲痴線野
就算唔讀 睇下新聞都知新彊集中營啦
仲覺得唔搞佢佢就唔搞我個班人
一係港豬 一係就五毛
樓主我相信你
2020-07-06 22:13:01
明唔明,香港政府故意輸入病例
令香港機場運作唔到



支那01消息:晚上再增5宗確診 均經私家診所檢測

5 分鐘前
【21:58】消息指,晚上再增至少5宗確診個案,患者均是經私家醫生診所檢測出對病毒呈陽性,未知是否輸入或本地感染個案。
2020-07-06 22:33:57
一走漏消息限制出境,幾日內就立即攪到條文
仲係一堆帝制派賤人係國安法上口upup搭左個如同報禁的雞棚去屈人



現在中共係玩突襲, 加料唔洗立法會call會
政府出新聞公佈話國安法加料就係即時生效
2020-07-06 22:37:53
事實上成個20世紀所有紅色政黨都會引發難民潮,赤柬,北越,蘇聯,古巴,朝鮮,中共,不過古巴比起中共重剩少少良心,當年古巴政府開宗明義講明唔同意/唔鍾意共產主義嘅,可以隨時走佬去佢地最鍾意嘅美國
2020-07-06 22:46:57
政府喉舌添馬台 Tamar Talk故意發表有關國安法不實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TamarTalk.hk/
2020-07-06 22:50:33
2020-07-06 23:17:57
p牌推唔郁
我幫你
2020-07-07 00:27:26
知識份子係共產黨敵人都唔洗點講。六、七年代有好多柬埔寨達官貴人送仔女出去讀書,包括現任國王。當年赤柬入咗金邊,唔單止捉哂啲權貴去審,為咗斬草除根,仲要佢地寫信俾留緊學嘅仔女,呃佢地返嚟。返咗嚟之後下場係點都唔洗講啦當時資訊唔發達,喺柬埔寨更加唔洗講啦,外國傳媒都唔知發生乜事,所以喺外國讀緊書嘅仔女一收到信都即刻仆哂返嚟,之後,好多都冇之後了

所以要去英國,可以的話都帶埋老豆老母
2020-07-07 01:09:00
2020-07-07 10:38:40
睇返歷史片就唔係咁講
柏林圍牆建立第一日, 已經有軍警守住柏林圍牆所在既邊境線
除非一大班人一齊衝關, 有勇武斷後拖住軍警捉人, 否則都係走唔到
有人為左逃走, 由位於柏林圍牆既房屋頂樓, 直接跳落去西柏林, 後有追兵但前面救援既人未準備好, 結果跌死左
2020-07-07 10:43:20
一定有人死
但邊境線太長的


就等於金家帝國一樣有人走到
2020-07-07 10:44:22
拉丁美洲既人散漫開, 對付敵對階級都hea下hea下
2020-07-16 05:26:23
宣誓永久離開香港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