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好簡單.
你講到梁天琦要申請政治庇護, 又無意回港.
如果你有證據, 就拎出嚟.
如果冇, 又或者只能夠講埋啲"背景條件成立""你點知唔會"嘅詭辯, 咁就麻煩你收皮.
「無意回港」如果香港咁重要,咁點解依一刻仲係美國?
根據Amos Yee嘅案例,梁氏係已經客觀上有「申請政治庇護」背景條件成立。難道「申請政治庇護」一定要大鑼大鼓?可以好低調。
咁全部去外國旅行既非建制派政治人物都係去申請政治庇護啦,照你咁講
旅行 = 來回飛機票。
讀書 = 單程飛機票。
原來我前幾日搭地鐵買張單程飛即係代表我冇意圖番屋企嘅.
不過都係徙氣, 佢就算真係買來回飛你都話佢用嚟呃鳩全世界架啦.
帶有色眼鏡, 有偏見, 咪認咗佢囉.
比喻不倫。
搭地鐵買張單程, 你仍然係香港境內。
香港比喻為屋企
機票比喻為地鐵飛
真傻定扮唔知?
駁唔到嘅比喻咪不倫比喻囉.
明明牽涉到背後嘅政治管轄權嘅問題,點可能話係一對一嘅比喻。
下, 你而家話人地買單程飛就屈鳩人冇意回港喎, 又會關政治管轄權事嘅?
咁我換個講法囉, 我買去澳門單程船飛係咪又代表我無意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