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ERAL
2019-12-04 22:29:24
純學術討論, 中英聯合聲明英方條款咁講:
一、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於同香港的關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 聯合王國的居留權。取得這種地位的人,必須為持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前簽發的該種英國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的人,但1997年1月1日或該日 以後、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資格的人,可在1997年12月31日截止的期間內取得該種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
二、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任何人不得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凡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出生者,不得取得第一節中所述的適當地位。
當中提到由於係BDTC既持有人地位必須轉為BNO (否則自動失效), 而BNO持有人不會得到居英權, 非常清晰. 但現時講緊CUKC 平權問題, 會唔會令CUKC持有人成為另類居英權第一代? 當跳出左BDTC 呢個框架, CUKC通過法律平權得到BC otherwise than by descent, CUKC第二代會否成為另類居英權第二代, 即係by pass BNO而因此得到BC by descent? 係文字遊戲上其實無背離到中英聯合聲明, 因為的而且確香港人唔係因為BNO身份或BDTC身份而得到居英權, 而係因為CUKC而得到, 而CUKC正正可能係聯合聲明框架外既一條死屍, 幾十年後被借屍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