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 check「如果你不幸被捕都唔好搵韋智達律師行」

33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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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8:08:42
同埋
依家有抗爭律師基金
律師都係人要搵食
佢打得甩 我諗捐錢既各位都唔會care
2019-07-16 08:11:19
多謝你講個事實出黎
2019-07-16 08:13:35
2019-07-16 08:14:06
2019-07-16 08:15:28
跟風正皮
唔fact check 真係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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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位分享唔該

抗爭成功第二黃金規則詳解 -  敵反我擁;敵擁我反
https://lih.kg/1321275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2019-07-16 0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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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8:19:35
2019-07-16 08: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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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08:22:01

睇一睇張圖,老實講我都覺出post者別有用心,尤其銀碼係遮住。
第一段,律師行講明追數目的係為咗"recovery of cost",而唔係"professional fee"。
大家要明白前者同後者係好唔同。前者係因為你單case所衍生嘅雜費,例如堂費影印費搭車費,後者先係律師嘅專業費用。一般而言,後者嘅數係遠超前者;而且就算係義務律師,除非係好極端個客窮到要全家死曬嘅情況下,律師收返cost都唔係唔合理嘅事。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唔代表佢要用自己身家去幫你畀雜費㗎嘛。
當然都有solicitor cost超出professional fee嘅情況,例如如果你堅持請個星級大狀,個星級大狀唔願意義務幫你打官司,堅持要向個律師行收原價,咁呢筆數都係屬於cost;但呢個情況律師行都要承受巨大壓力,因為個大狀係有權係律師行追數,而唔係向你追。
無論係邊種情況,銀碼又未知,前因後果又未知,加上韋智達係義務律師界嚟講係享負盛名,大家都係睇定d唔好炒車。
2019-07-16 08:22:31
2019-07-16 08:30:49
留名
2019-07-16 08:31:34
lm
2019-07-16 08:33:09
我無野講
2019-07-16 08:46:52
2019-07-16 08:48:37
留名
2019-07-16 08:49:19
照推


那怕黃之鋒講同韋智達既野係真

都唔等於果個post真
2019-07-16 08:50:29
我冇嘢講
2019-07-16 08:52:57
Push
2019-07-16 08:54:41
2019-07-16 09:21:19
pish
2019-07-16 09:22:40
就算係真,都要睇下律師行追嘅數係咩數先
2019-07-16 09:24:56
2019-07-16 09:27:19
push
2019-07-16 13:49:40
正明你重好年輕,義務係佢果part,佢唔收錢,佢公司果部份要收錢,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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