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厚祿是很多國家招募公務員的政策,其一是為了吸引優秀人才加入政府,其次是出於希望可以「高薪養廉」,透過提供優質的生活保障,可以讓公務員無後顧之憂及減低貪污誘因,全心全意去服務市民。而新加坡及香港更是當中最成功的例子之一。
香港公務員的人工就算不是冠絕全球,也是屬於領先國際,再加上各種各樣的福利,如教育、醫療、房屋津貼等。使香港公務員絕對是一份「荀工」,其起薪點更早已超越了香港的入息中位數很多。以上資料均可於網上查閱,並不是我信口開河。
可惜香港現今卻因高薪,由養廉變成養「貪」。本人所指的「貪」字並不是解作貪污,我至今仍然相信香港的廉政公署可以有效防止及打擊貪污。而本人要指出的「貪」,是指現今政府公務員所表現出的「貪戀權位」、「貪得無厭」、「貪名逐利」和「貪生怕死」。
論「貪戀權位」,眾問責高官皆可謂首屈一指,「高官問責制」的原意,是希望以高薪合約去吸引優秀的人才為市民服務,同時他們必須為其決策的過失而負上責任。可惜事實上只曾有4位高官為其過失「問責下台」,其餘的一概諉過他人,官官相衛。「問責制」早已名存實亡,只剩下為保高薪權位的一眾「貪官」。
承上所述,一眾高官為保高薪權位,再加上缺乏監管,於是對權力越發「貪得無厭」。例如某人所提出的「特首應超然三權之上」,更完全展現其對制度的肆意扭曲及踐踏,使權力可以無限擴大,以實行威權統治。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上級如是,下級公務員自然「有樣學樣」,如現在的警權過大及選舉主任的"DQ"事件等,足見他們對權力的苛索已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而「貪名逐利」則可從眾高官卸任之後可見一斑,有人可扶要直上成為「國家領導人」或受推薦繼續"步步高陞",而有人則受聘於各大商業財團成為顧問,繼續收取豐厚報酬。於是養成了現今一眾為保前途名利,而唯命是從的「奴才」,情況實在可恥。
最後「貪生怕死」則體現在一眾普通公務員身上,由於香港百物騰貴,生活負擔及壓力極大,優厚而穩定的收入及福利的確極具吸引力。因此做成他們必須為五斗米而折腰,即使面對上級各種不合情理的指令或要求,對其行為表現的不齒或憤怒,仍然需要忍辱負重或得過且過的完成工作。以致整個公務員團隊的形像每況越下,與市民關係日漸疏離,情況實在可悲。
綜上所述,其實隨著時代及人類文明的進步,加上教育普及而提高的道德標準,高薪養廉的作用已經微乎其微。廉潔已經是每個人的基本價值及要求,應該是自小培養,而不是靠高薪厚祿去維持。因此,與其靠高薪養廉潔,我更希望可以靠高薪養「廉恥」,望一眾公務員可早日除下「貪官」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