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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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達 說文晬語 「司」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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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後,經濟向北望,連語文也以內地習慣為尚。就像「貴司」、「我司」,本是內地用語,現在卻「風行一時」,常見於港人的書信。所謂「貴司」、「我司」,猶言「貴公司」、「我(本)公司」。在公文中,這類省略詞十分常見,例如「貴校」、「貴社」。「校」本指「學校」,例如《左傳》︰「鄭人游於鄉校」;「社」亦有「集體性組織、團體」的意思,就像詩社、棋社、合作社。因此,以「貴校」簡稱「貴學校」、「貴社」簡稱「貴報社」,完全沒有問題。
至於「司」,一開始便是官家用語,或指官署,或指官職。時至今天,「司」的官家味道仍不減,《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便指「司」是「中央機關部下的下一級行政部門」。「司」在香港,一樣保留傳統的用法,充當部門首長的職銜,例如「政務司」、「財政司」。要言之,「司」由始至終都沒有「公司」的意思。從這個角度看,將「貴公司」簡稱「貴司」,難免有點不倫不類。
鄭華達
(筆者為中文系碩士,語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