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同人可能有同性傾向嘅機會(或者更準確地,「自戀傾向」。可以參考佛洛依德的《性學三論》同《圖騰與禁忌》),但研究無法代表所有人(正如都唔可能有「直男就一定唔可能變成同性戀」),而且我預計呢個研究會變成擁同人士嘅工具,對此當然我無任何意見,只係我覺得最諷刺嘅係研究一樣都可以成為恐同份子嘅工具,認為同性戀其實都有異性傾向,只係似你嘅講法,「未搵到岩feel嘅人」。
不過我更加想講你反駁留言嘅理論,可以話完全拋錯書包。
第一,佢就係將你認為「唔察覺到自己係同性戀係因係未搵到一個岩嘅同性」呢個推論衍生到所有嘅戀愛關係。你認為佢唔相干,純粹只係以下其中一項
(1)你嘅小前設唔夠清晰
(2)你未理解清楚自己論點嘅推論
(3)為咗維護自己毫無根據和證據嘅推論而莫視甚至推翻自己嘅推論,跟手攞理論出黎轉移視線
你再睇多次你自己響「轉移視線」中嘅例子一,再睇番上面個CM,你會發現佢個出發點一直都響戀愛上,然後你就會明白自己類比失當。
第二,
不相干謬誤(Fallacies of Irrelevance)是指:
製造偽冒論題;或
製造偽冒理據
同上,如果佢嘅議題係建基於你嘅推論方法,佢點樣係冒論題同理據?
第三,
此理論只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我退一萬步,俾你加上你呢個小前設,再莫視戀童同亂倫呢啲涉及人類嘅例子。先問問呢個前設嘅理據係咩?點解一定要基於呢個標準?而且你都講,「愛係唔分性別」,我認為有可能係先驗(a priori),都會響成長經驗上產生改變,咁點解唔可能係對一種身體性徵產生天生性嘅嫌惡?(例如會有人[不管男女]天生對男性器官產生嫌惡同噁心,從而影響佢嘅性向?)
你可能會話,愛不一定包括性,但係個研究正正就係從性出發,所以至少,呢個研究根本就係參考價值。
利申鳩Up,不過見你拋書包拋得咁開心,咪覆下你。記住覆番我,唔好等我單機
Btw 個研究好鳩,佢地以瞳孔放大作為興奮嘅標準,實際上驚訝和緊張嘅時候,瞳孔都會放大,你想像響旺角見到有個連登仔打飛機,你一樣可以做到呢個效果,除非佢用腦部掃描或者檢測安多酚嘅釋出量作比較,再加埋大規模嘅對照組,先叫做同做有啲科學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