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已婚國中理化老師平日習慣以《微信》與學生聯絡,前年3月某日下午,一名女學生稱與《微信》網友聊鹹濕話題、互傳照片挑逗對方,竟將內容一併傳了給他、語意曖昧詢問他的意見,他一看覺得十分不妥,責罵女學生,「妳再跟網友胡來我要告訴媽媽了!」沒想到過幾天後這段對話紀錄被姊姊發現,經逼問下,女學生竟說自己被老師性侵、發生不倫戀,家長一怒告上法院,但此案經地院、高院審理後均認定證據不足,日前已宣判理化老師無罪。
「為什麼你和我之前交過的男朋友都不一樣?你不會想要無時無刻都跟我膩在一起,反而會叫我把課業顧好......。」根據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國中少女前年指控教導理化的班導,涉嫌於2月5日以寒假輔導之名將她帶到電腦教室,要求她坐在桌上脫下外褲、內褲,伸出手指性侵得逞,事後又趁載她回家路上途中強行要求車震,
雖然她知道老師已婚,但基於愛慕之情仍心甘情願做為老師洩慾工具,無奈這段地下情被家人發現、堅持提告才曝了光。
除了少女的證詞之外,法院審理期間,一名同在此國中任教的女老師也出庭作證,聲稱2月5日當天,確實目擊被害人與該理化老師離開教室約有1小時之久,但法官質疑,根據被告《LINE》與妻子的對話紀錄,「回來了,繼續造口業」他離開教室的時間不過約10分鐘,扣除步行至電腦教室所需,短短數分鐘如何能完成少女指控的複雜性侵行為?
另外,少女自稱同一日回家途中與老師發生性關係,但女少家與學校僅有短短20分鐘車程,被告於少女指控性侵時間人早已回到宿舍,加上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被告理化老師也找來一名每天都會偷溜進電腦教室玩《英雄聯盟》的武姓畢業生作證,武姓畢業生坦承2月5日他本來在電腦教室打電動,忽然聽到有人開門聲、害怕再被抓到偷玩電腦不得不中離躲在桌下,結果就看到老師帶一名女生進來。
「他們大概只有待5分鐘吧,講講話就出去了。」武姓畢業生強調,被告理化老師一年四季365天,天天都穿同一套衣服,所以非常好認,檢察官質疑,案發當時距離開庭時間已久,武姓畢業生如何能確定當天一定是2月5日?武姓畢業生雖坦承因為適逢寒假、沒有上課,每天就是待在電腦教室打電動,「所以時間有點跑掉」,不過因為前年2月4日正好是「福德正神千秋」,家裡要拜拜、辦桌請客,所以對那段時間發生的事特別有印象。
最後,被害少女家人提出少女與老師的《微信》對話紀錄,裡面有提到當小三、避孕藥等話題,少女解釋因為老師要約她玩性暴力遊戲,她覺得擔心才會詢問,「還要一起看A片,A片演什麼就做什麼......。」不過老師這方卻提出了一份完全不同版本的對話紀錄,比對兩份對話紀錄發現,少女提供的紀錄少了許多關鍵字句,如「好好讀書,就不會有萬一」、「不干我的事就別扯我下水」、「妳今天真的很奇怪,問一些18禁」等。
雖然少女堅持老師那份紀錄是透過修圖軟體偽造,但法官將老師的平板電腦送至刑事局鑑定,結果證實老師的對話紀錄是未經增加、竄改、刪除、編修的原始檔案,少女與家人提出的證據不但不能陷老師於罪,反而證明了他的清白,最後台中地方法院就依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判處老師無罪,台中高院日前也駁回了檢察官上訴,裁定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