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左份工 月薪11000 佢話頭三個月試用期 咁我第一個月番左12日 佢出糧果時話計法係11000x12/365. 再乘番我12日 佢果種方式係咪唔犯勞工法例?
見工果時無簽約無講清楚試用期糧點計 淨係填左個人資料同講基本野
11000x12/365係計緊你每一日個人工
咁番左12日,咪再乘12
有咩問題![]()
唔係咁計你想點計
11000x12/365係計緊你每一日個人工
咁番左12日,咪再乘12
有咩問題![]()
唔係咁計你想點計
勞工處啦 咁計法最低工資都過唔到
不如你講下你想點計
番12日出一個月糧?
勞工處啦 咁計法最低工資都過唔到
不如你講下你想點計
番12日出一個月糧?
佢應該想11000/30 *12, 計出來差唔夠$100
勞工處啦 咁計法最低工資都過唔到
屌 睇撚錯左
唔係乘多12日啊 係乘多12個月啊
On9 樓主
無簽約 怕比人
正常唔係除番工作天?假設一個月番24日再除一個幾多個鐘 10000/24既工時 再乘番12日既工時
正常唔係除番工作天?假設一個月番24日再除一個幾多個鐘 10000/24既工時 再乘番12日既工時
睇公司
有d月薪除30
有d月薪除當月日數
未做過一間公司係計工作天
星期六、日係有薪假,所以計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