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千鶴水你380
2025-06-20 08:59:49
被告另一單早前判無罪
曾效力港超球隊的足球員葉嘉宇,被指相約女網友外出慶生,開車載她到天水圍僻靜處非禮對方。葉否認 2 項非禮罪,周三(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綜合控辯案情,事主供稱,當被告「揸」其胸部時,她用力推開被告,被告又揭起其裙子掃其下體,事主曾要求停止。被告則指事主沒反抗親密接觸。
裁判官稱,這是「一對一」的指控,須謹慎考慮事主證供,從閉路電視可見,案發後,事主曾主動牽被告的手及靠在他身上,兩人表現自然,並非如事主供稱感不滿、想盡快離開。官又指,事主供稱案發後不欲聯絡被告,但兩人的確繼續於網上聊天,故對事主證供有保留。
葉另涉車內強姦中五女生案,今年 9 月被裁定罪成及判囚,現正服刑。
控方案情:事主拒交往、性行為
被告強行抓胸
控罪指,葉嘉宇(現 26 歲)於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圍天華路近燈柱 GD3721 的一車廂內兩度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 X。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先引述控方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於 Instagram 結識,案發當日為首次會面、外出為被告慶祝生日,事主準備了生日蛋糕。外出時,被告主動牽她的手,但事主覺得有點尷尬,其後,被告主動建議到天水圍僻靜處觀星,並開車載事主前去。
案情續指,在車裏,被告提出交往,但事主拒絕,被告隨即不作聲、表現失落,事主遂安慰他,這時被告雙手環抱事主,事主指「唔好」。
其後,兩人聊天一小時後,被告詢問事主為何不做其女友,並伸手「唧」事主的腰部,事主要求停止,被告又伸手進其上衣,雙手用力「揸」其胸部,事主用力推開被告,被告再建議兩人發生性行為,事主拒絕,但被告揭起其裙子,隔著內褲掃其下體數次,事主亦曾要求停止,但被告沒有理會。
30 分鐘後,事主要求離開,但被告請求她留下,最後被告將事主載到附近便利店,事主再自行回家,其後沒有再與被告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