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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
9小時 ·
有些人在香港說謊很幸福
今天這篇文章,連我自己也覺得很特別,因為我要為黨媒(包括《大公報》)討公道。
江旻憓日前參與杭州「共創明『Teen』」學習團期間,接受傳媒訪問,解釋月初說「香港運動員好幸福」的理由。被問到有否想過月入僅$7000的香港運動員有何感受時,江旻憓這樣答(以下是我根據訪問影片打的逐字稿):
「幸福嗰件事,係我有前面同後面,不過你哋(傳媒)淨係揀咗中間嗰句。首先我覺得自己好幸福,因為我可以做自己鍾意做嘅嘢,可以成為一個運動員,證明我搵到自己好想堅持好熱愛嘅運動,呢件事本身已經——我覺得我可以咁樣做呢樣嘢好幸福啦。」
隨後她重申,劍擊界前輩在資源很少的時候仍然有好成績,他們犧牲很多,才讓她這一代運動員有「好多資源」,她希望所有運動員都有機會找到自己喜歡和值得堅持的事。以上訪問片段見此:
https://t.ly/K41fW
看了這個「解釋」,我很驚訝——不是驚訝她公然竄改自己8月1日的言論,而是驚訝她連黨的喉舌也公開批評,而那批評還要是捩橫折曲、毫無道理。請大家再看一次以下幾句話:
「幸福嗰件事,係我有前面同後面,不過你哋(傳媒)淨係揀咗中間嗰句。首先我覺得自己好幸福(⋯⋯)」
光看這幾句話,不知情者或以為當日港媒斷章取義,只挑那句「香港運動員好幸福」報道。但我翻閱舊聞,發現不論什麼立場的媒體,都在內文清晰引述了江旻憓的「前面同後面」,並非「淨係揀咗中間嗰句」。
更重要的是,江旻憓在8月1日的言論中,並非表示「自己好幸福」,而是說「在香港做運動員好幸福」。以下是8月2日《大公報》的相關報道,標題為「江旻憓感激支持:港健兒好幸福」:
「她(江旻憓)又感謝很多前輩過去的努力及付出,指前輩們憑着對運動的熱愛,在當時資源較現時少的情況下,仍努力為香港爭取好成績,令他們這一輩可以有更多資源追逐夢想,覺得在香港做運動員好幸福,特別是劍擊運動員。」
除了文字紀錄,《大公報》還有影片作證,顯示江旻憓的確是這樣說:
https://t.ly/--Xp6
事實上,8月1日的「幸福論」有一條脈絡,江旻憓卻故意略過「前面」不提。也許你不知道,江旻憓發表「幸福論」之前,記者原來是問她:香港運動員培訓資源是否足夠?
然後她就笑着答,「在香港做運動員好幸福」、「他們這一輩可以有更多資源追逐夢想」,這正是她答案的重點。因此,媒體「揀咗中間嗰句」作標題根本合情合理,因為像大公文匯之類的黨媒,本來就是要借助你「劍后」的嘴巴來「說好香港運動故事」嘛。你這樣說,它這樣報,請問錯在哪裏?
但現在江旻憓卻聲稱自己的「幸福論」,原意是「首先我覺得自己好幸福」,那根本是侮辱公眾智慧。記者問你「香港運動員培訓資源是否足夠」,正常人會無厘頭回答「我覺得自己好幸福」嗎?「史丹福學霸」如果不是說謊,那她就是連回答問題的基本能力也欠缺了。
《大公報》等黨媒,其公信力是有腦皆知的,但我們要對事不對人。正如一隻壞了的鐘每天都會準兩次,《大公報》也有報道精確的時候,例如8月2日報道江旻憓發表的「香港運動員幸福論」,就很客觀中立,正確無誤。
江旻憓的「幸福論」原意,很簡單,我相信就是「唱好香港」,令人以為香港已投放充足的資源給運動員,只是她想不到自己做了這個宣傳後,會激發許多吃盡苦頭的香港運動員出來打臉。她不願承認自己失言,反而指控媒體「淨係揀咗中間嗰句」,這種說話方式,果然不愧為深受中共栽培的「人才」。
在香港做運動員是否幸福,我不予置評,但有些人在香港公然撒謊,即使詆毁黨媒也沒有後果,那才是真正的幸福。順帶一提,今時今日在香港做傳媒真的很可憐,哪怕是黨媒,被某些人老屈了也要啞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