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後不理係有罪 這好明顯
但「flirt後不理」係乜野罪名
唔好以為D字似就認為是差不多
flirt了就一定要理的嗎?
但在flirt這個階段, 也要像拍拖一樣要正式分手這種處理嗎?
我冇拍過拖不太懂, But好像連拍拖中都有自然慢慢不再聯絡而分開
而且睇對話, 女方有提及中止這段關係, 不是完全冇覆
(唔聽電話簡直係正常, 做咩要聽一個情緒失控ing的人電話, 停留在文字上俾D空間都正常)
咁究竟會唔會 係有人想flirt後不理?
所以先公開哂所有野?
在我看來, 正確說法是: 就不小心flirt了個地雷男, 所以先公開哂所有野
這難道會是女方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