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炳強離世丨翁靜晶願故人一路好走 信歐陽炳強冤枉 去年簽書會爆當年紙盒藏屍案內幕

極速神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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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神驅 2024-06-28 17:05:09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翻拍影視作品無數,擁有律師資格、有「佛門女俠」之稱的翁靜晶多年來對不少奇案進行分析,當中以歐陽炳強的案件撰寫字數最多。翁靜晶多年來對案件多度分析,去年在書展的簽書會上,再度提到箇中不少內幕。翁靜晶舉例指死者肚中有消化中的大餐,因此認為並不是所謂「起色心,隨機殺人」,與死者食飯的同學同樣有嫌疑。

翁靜晶又提到:「歐陽炳強,佢真係冤枉。佢坐咗幾十年,後來佢先放咗監。因為佢係終身監禁。你哋知唔知佢點樣出嚟?如果係一個謀殺犯,佢唔係有精神病,只係人格異常,佢都係要經精神病科醫生評估先出到嚟。」翁靜晶指歐陽炳強被判監後,一直不肯認罪,又不能見精神病科醫生去評估精神狀況。在獄警勸導下認罪,才可以經評估後出獄。翁靜晶續道:「個死者乳頭(被人)割咗,陰部都(被人)燒過。佢(歐陽炳強)係一個好好、書生型嘅人。因為困咗好耐,獄警都叫佢認先有得放。」

最終歐陽炳強似乎想通才決定認罪,打算通過評估後放監,卻遇上另一難題。翁靜晶透露精神科醫生評估時,曾問為何要割乳頭、燒陰部,歐陽炳強卻答不出來。翁靜晶說:「佢(歐陽炳強)冇做過,咁梗係答唔出。終於一次又一次,都評估唔到,直到最後個醫生先講:『好啦,你通過啦。』原來呢個世界真係有好人。」

翁靜晶對歐陽炳強的遭遇感到心痛,歐陽炳強入獄時與妻子已育有一女,到他放監時已是20多年後,太太亦已帶女兒改嫁,又因香港沒有所謂的冤獄補償,因此歐陽炳強出獄時是「甚麼也沒有」,之後在一間社會機構中做清潔工終老。

據當年新聞記載,「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事主卞玉英只得16歲,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但其乳頭被割去而且陰毛遭燒焦,事後與妻子育有一女的28歲被告歐陽炳強因謀殺罪成被判死刑,其後改判終生監禁。歐陽炳強當時曾多次否認殺人,但前後3次上訴最後仍是維持原判。2014年,歐陽炳強接受訪問時曾揚言「第一單科學鑑證一定要做死我」,案件至今仍然有多個疑題未解開,例如歐陽炳強身上並無法醫報告顯示女死者臨死前曾極力掙扎,推斷在兇手留下抓痕,歐陽炳強亦有不在場證據等。
雅琳軼軼R腳趾 2024-06-28 17:19:56
炳強
佢又等我放工 2024-06-28 17:55:35
死咗都未解決
制服強強劍 2024-06-28 18:38:12
社會機構中做清潔工終老
siulasing 2024-06-28 18:42:09
佢殺人動機係咩
風中的假髮 2024-06-28 18:54:00
呢單好似淨係得件衫既纖維相似就做死左佢
跟本冇辦法否定所有可能性,係好唔抵既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4-06-28 18:57:18
隔離post一堆釘官話證據確鑿
你呢d疑點不是reasonable doubt
... 2024-06-28 18:58:41
好似係喺108條搵到7條
但如果係掙扎時留低的話唔會得7條咁少
DaV 2024-06-28 19:02:35
咁要問返班陪審團先知憑咩確信佢係殺人兇手
Kkk 2024-06-28 19:04:04
聽完小醉俠覺得係佢做
澤尻英龍華 2024-06-28 19:06:46
根據《危險人物》主持張堅庭及翁靜晶根據警方內部的資料,就冤案論的觀點,解釋警方查出的環境證供和科學鑑證對歐陽炳強的指控為何強大得足以入罪。例如:

警方曾對汽車搬運屍體的可能性、使用當時市面最常見的50多款車、並由身形接近的女警做實驗,發現沒有一輛能成功搬運。冤案論者質疑警方的不夠完善,因有部份大車系未在列中。他們認為這個實驗已很有參考性,並指出若真的是運送屍體,為何不將其運到郊外而要如此張揚。

有人質疑歐陽炳強身形矮小,未必有足夠力氣勒斃死者。但歐陽在案件重組時,被與身形與死者相似的女警要求示範用手臂箍着她,歐陽炳強竟然迅速走上閣樓的幾級樓梯,從後勒住女警,使警方人員嘩然。通過高梯級的借力,足以令矮小的疑犯有足夠的氣力勒死人。

多年來冤案論者一直認為警方對其他有關的人物調查不足夠,但事實上貝亞的團隊在找到雪糕店之前,曾查問逾800名可能與案有關係的人物、以及向約750名電視機零售業者追查曾購買該款電視機的人,調查量之廣及巨大可想而知。貝亞的調查非常細心及認真,並非如質疑者所指沒有足夠調查便一口咬定歐陽是兇手。

質疑死者身上找到的纖維有可能在很多同款衣服卻不一定是同一件衣服。事實上,兩件同款衣服經過不同方式的處理後(如使用柔順劑),纖維便會經顯微鏡在數千倍的放大後有不同。

質疑為何死亡時間會提早,是否為了遷就歐陽炳強犯案的可能?據知,由於死者是被勒死,死者體溫下降的速度會減低,因此擴大對死亡時間的推斷是有根據的。

有人質疑兩名指證歐陽有變態行徑的品格證人的可信性不足,有指她們均是女死者的同學。資料顯示,兩名少女分別指控歐陽在同一條渡海小輪的航線(筲箕灣至觀塘)使用煙頭燒裙,聲稱在報紙上看到疑犯的照片才報案,而兩名少女卻是「不約而同」的。而歐陽亦沒有否認自己時常搭乘該條航線,認為這些「事後報案的事實」亦增強了證供的真確度。

質疑雪糕店亦可能有其他員工,且有其他人持有鎖匙。貝亞經過深入的調查,有足夠證據證明晚上6時至12時,亦即是女死者的死亡時間的範圍內,兇案現場僅有歐陽炳強一人,且只有他當值和持有鎖匙。

跑馬地有眾多類似的工場,質疑雪糕店的工場不一定是案發現場。警方在該工場使用吸塵機將碎屑吸光後發現有與死者吻合的頭髮和衣物纖維,推斷該工場必定是案發現場。
打鐵趁熱 2024-06-28 19:09:23
陪審團咁多人都認為有罪
相信都係冇乜疑點好諗
唉好煩 2024-06-28 19:10:55
你不如係到解釋下刑事定義
... 2024-06-28 19:14:30
人格證人呢樣野其實都幾痴線
好可能導致陪審團覺得就算被告唔係兇手都係抵死
仲要嗰兩個人格證人係死者同學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4-06-28 19:29:55
你叻d,你解釋下好

Btw, 「你不如係到解釋下刑事定義」,well,「刑事」定義,你條問題問乜?你咁樣上庭問野架?
唉好煩 2024-06-28 19:34:57
第2個post明明你話刑事就係乜乜你自己講
夜子若+ 2024-06-28 19:35:16
陪審團跟住控方去做role play 案件重演
成個畫面都入哂腦
唉好煩 2024-06-28 19:38:00
咁你係律師定普通人,‘’刑事案件並不是只係講緊有幾多證據指向你,然後你要逐個證據反駁,先至叫做完全冇罪‘’e句野係你專業見解定普通人9up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4-06-28 19:42:35
我係話

「記住刑事案件並不是只係講緊有幾多證據指向你,然後你要逐個證據反駁,先至叫做完全冇罪,係講緊辯方有冇辦法響整個案情裏面搵得出合理疑點,而令到控方冇辦法處理到」

我咁樣講,就叫為「刑事」下「定義」?

冇一本textbook有咁嘅定義,亦冇一個人可以100%準確地為「刑事」下「定義」

呢個係一個前輩私下分享,係佢過往經驗而得出其中一個「策略」/「體會」,正確與否,this is up to you

你咁鍾意截頭截尾當自己執到寶,唔會係律師呀?你害死client
唉好煩 2024-06-28 19:45:58
我無話自己係律師wo,咁你又textbook又前輩即你認律師?簡單係同唔係姐
唉好煩 2024-06-28 19:48:58
如果你話係就信你講,你專業實駁唔到
香港平價兩餸飯 2024-06-28 19:50:50
乜嘢係同唔係啫?答咗你啦

「呢個係一個前輩私下分享,係佢過往經驗而得出其中一個「策略」/「體會」,正確與否,this is up to you」

你冇聽人講嘢?睇唔明?

咁叻問人「係同唔係」,咁你係咪律師或者大律師呀?
係嘅,俾你表演解釋一下囉
賜教呀
城市正在哭泣 2024-06-28 19: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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