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啱,因為無實際證據
但間接證據多到令人懷疑警察打死人都好合理:
1. 當晚畫面中警察好暴力同失控
2. 速龍封鎖現場之餘喺扶手電梯頂用武器包括橡膠子彈射擊逃生嘅民眾。
3. 因為警察封鎖現場,大量攝影盲點喺直播係睇唔到。
4. 警察完全控制現場後,初步清理現場禁止消防同救護進駐需時達1小時。
5. 事後無任何閉路電視錄影流出、消防多次修改傷亡人數。
6. 無理由咁封鎖太子站兩日,唔關玻璃幕門壞嘅事因為之後半個月玻璃幕門都係圍起咗一樣壞。
其實警察有無數方法自證清白,最少喺831呢件事上修補警民關係,但一次都無咁做反而愈描愈黑。
之後更加諗住立咗國安法連解釋都懶
如果有人相信831死咗人都係警察嘅責任
所以到底警方係想默默背負831殺死人嘅罵名定係果晚做嘅嘢比殺咗人更過份? 甚至會影響香港政府管治嘅合法性所以絕對唔可以公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