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打左好多字首先,我認為佢無罪係因為佢未被證實及判決係有罪,所以原則上該名嫌疑人一日未經審判為有罪,佢一日都係屬於無罪。睇定啲再講?你而家係假定咗個男同學有罪喎,更何況支那學校摘學生器官,與呢單案有咩邏輯關係呢?講緊為保聲譽
有d團體會不擇手段去保住施暴者
歷史上面呢d案件多不勝數
你地而家咪又係單方面信曬一邊
人地寫乜你就信乜
佢有冇罪,係應該由提起公訴的檢方應負起舉證嘅責任,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嚟證明被告事實上的確有罪。
而你,就由始至終係冇任何證據嘅情況下假定嫌疑人係有罪,完全唔尊重無罪推定呢一項基本人權
但我發現
你好似無留意人地實際講緊d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