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手法
案件轟動全香港,香港傳媒當時廣泛報道,其中蘋果日報及爽報在周凱亮被控謀殺提堂的兩日後刊登其專訪[8][9],律政司其後入稟高院控告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以及兩名記者藐視法庭。張劍虹及李彭基早前向法庭承認責任,高院於2015年9月16日,判他們分別罰款9萬及6萬元,蘋果日報及爽報則分別罰款25萬及15萬元,他們均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10]至於兩名記者早前申請撤銷針對他們的藐視法庭程序,代表兩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提出撤回申請,認為可給控辨雙方重新評估案件,並支付訟費給律政司,最終獲法官接納。[11]
應該係關呢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