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港幣15,950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32,545元)〔附註(e)〕。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取得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取得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c)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3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註(4)];以及(d)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5)]。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 Office Word 2016及Excel 2016)應用知識測驗(簡稱「技能測驗」),通常會在2023年2月或之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可視作已經落選。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參閱此招聘計劃的進度(http://www.csb.gov.hk/tc_chi/grade/cs/2323.html)。 (5)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6)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技能測驗或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 (7)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為免錯失任何邀請信或通知,申請人有責任(a)確保其電郵帳戶的設定不封鎖來自acore@csb.gov.hk的電郵,以及(b)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濫發郵件匣)。
職責:
助理文書主任主要執行與下列一個或多個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b)人事;(c)財務及會計;(d)顧客服務;(e)發牌及註冊;(f)為政府律師提供支援,並為法官和法庭使用者提供法庭支援及登記處服務;(g)統計職務;(h)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以及(i)其他部門支援服務。助理文書主任會被調派到本港任何一個地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須使用資訊科技應用軟件執行職務,並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和在工作時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附註(d)〕。
附註:
(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發出聘書時的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亦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評核。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的申請人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以下網址參閱該資料冊:https://www.jobs.gov.hk/isps/Download/Document/Tch/GovernmentJobsBooklet_201903.pdf。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副本。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書:(a)網上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7.html);或(b)郵寄到查詢地址。如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或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文書主任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並非採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遞交申請時,須夾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證明文件的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2年8月18日或之前,把有關文件的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每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證明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請勿在現階段附上任何文憑/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 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證明文件副本。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
查詢電話:
3105 0431或3105 043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1/08/2022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及英文虎報 (2022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在線申請適用
部門網址:
http://www.csb.gov.hk
發布日期:
29/0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