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士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情況:
如果有關人士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如果有關人士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或
有關人士在年滿21歲時,即不再是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他/她必須以個人的實況符合上述(1)項指定的條件,才可成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假如申請人能符合所有條件,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核實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roa/loss.html
仆街 偷偷地加新例唔撚講,鬼鬼鼠鼠 屌你老母香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