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 控方主張毋須證明恐怖活動造成嚴重社會危害 高院否定 官指周天行對「企圖」犯罪的理解不正確

62 回覆
23 Like 2 Dislike
2021-04-29 19:55:30
De facto probation
2021-04-29 21:07:17
2021-04-29 21:13:25
即係光時旗唔夠入條罪的話
就應該拎埋其他社會事件入手足數
務求定到罪
2021-04-29 21:32:54
唔係我放負
政府一定用盡方法將佢告到罪成,包括釋法

佢呢條國安法既主旨就係我話你係就係。如果第一單拉既無罪釋放,國安法以後點行
2021-04-29 23:02:54
清好耐冇見
2021-04-30 11:36:42
2021-04-30 13:17:11
呢單告恐怖活動真係亂鳩黎
如果任何個體襲擊行為,只要有政治元素就係恐怖活動, 咁藍絲著撐警/國旗Tee打人都係恐怖活動啦
「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先可以叫恐怖活動,呢個根本係常識
不過而家都唔講常識啦
2021-04-30 13:21:03
首先 時代革命句野 點解做煽動分裂先
2021-04-30 13:30:00
兩條友係度扯貓尾
2021-05-02 16:30:35
2021-05-02 19:19:41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