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31, 今日有一單case 我真係睇到嚇一嚇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4923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審訊 [7/8]
#1228九龍灣 #結案陳詞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 [D5] 🛑已認罪
點解成年人及少年用同一庭㗎?
❙ 成年人法庭及少年法庭的分別
根據 《少年犯條例》 第3A條 ,少年法庭由一名常任裁判官主理。少年法庭有司法管轄權去聆訊及裁定兒童或少年人被控的任何罪行,但殺人罪行除外。
「兒童」是指任何年齡未滿14歲的人。「少年人」是指任何年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人。所有10歲以下的兒童,不可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但他們會根據 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接受有關照顧及保護的聆訊。
成年人法庭及少年法庭的分別主要有:
少年法庭不向公眾開放。
除非法庭特別下令,否則涉案少年的家長或監護人,需要在法庭聆訊整個過程期間,陪伴涉案的少年。
所有人均不能刊登或廣播任何報道或新聞,會引致公眾辨認到接受聆訊的少年之身份。這包括禁止刊登或廣播少年的姓名、地址或就讀的學校等。
有關少年法庭的詳情https://youthclic.hk/tc/usefulInfo/Juvenile-Court/Jurisdiction-of-the-Juvenile-Court/
❙ 少年庭嘅判刑原則
《少年犯條例》第11條列明:
1. 不得因為兒童欠交罰款、損害賠償或訟費,而將他 / 她判處監禁或下令他 / 她入獄。
2. 涉案的少年人如果適合以任何其他方法處理,就不得判處監禁。
3. 被判處監禁的少年人,不得獲准與成年囚犯交往。
法庭在決定判刑時,會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考慮,法庭會提取所有與少年有關的資訊,例如他 / 她平常的行為表現、家庭環境、學校記錄及醫療記錄等。
❙ 少年庭判刑
以下是少年法庭的判刑選擇,法庭可判處任何一項刑罰,或同時判處多於一項刑罰:
1. 撤銷控罪;
2. 在擔保之下撤銷犯人控罪;
3. 感化令;
4. 下令將犯人送交給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親近的成年親戚,或如犯人為學徒或傭工,則將他 / 她送交給僱主,或如犯人是學生,則送交給其就讀學校的負責人。犯人的父母、監護人、親戚、僱主或學校負責人,須簽署一份有擔保人或無擔保人的保證書,保證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間內,負起責任,確保犯人保持行為良好,而如果裁判官認為有需要,簽署保證書的人,還需要保證在這段時間內,負責給予犯人適當的教育;
5. 如果犯人需要照顧及保護,就根據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34條,判以照顧及保護命令,例如是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為該犯人的法定監護人;
6. 判犯人入感化院;
7. 下令犯人或其家長或監護人,繳交罰款、損害賠償或訟費;
請留意:損害賠償可以是受害人因身體受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 / 和財物損失的賠償,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8. 下令犯人的家長或監護人,擔保犯人保持行為良好;
9. 將犯人羈留在拘留地方;
10. 將犯人送進教導所或更生中心;
11. 如果犯人是男性,將他送入勞教中心;
12. 如法庭認為上述判罰都不適合犯人,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例如是判處社會服務令,如犯人是癮君子,可被判入戒毒所。
要留意返今日呢一庭有接近一半人係應該要去少年庭, 但係法庭無咁樣做
其實咁樣溝法點保罩到小朋友嘅法治權益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