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 係自帶不用註冊的
你畫o左幅畫, 寫o左篇文, 影o左張相, 版權就係你的
FYI
https://www.ipd.gov.hk/chi/pub_press/publications/hk.htm#cp1
何謂版權
一般而言,版權是賦予原創作品擁有人的權利,可以存在於文學作品(如書籍及電腦軟件)、音樂作品(如創作樂曲)、戲劇作品(如舞台劇)、藝術作品(如繪畫、髹掃畫及雕塑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和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互聯網傳送的版權作品,也受保護。
事實上,獲賦版權的作品,未必是饒有藝術價值、獨具匠心或創意非凡的。
即使簡單如一幀普通的生活照,也可擁有版權。
版權是一項自動賦予的權利。在創作完成後,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版權與專利、商標及工業外觀設計等其他類別的知識產權不同之處,就是版權毋須在香港特區註冊,也可受香港特區法律保護。事實上,香港特區不設有官方註冊處為版權作品註冊。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未得版權擁有人特許而分發侵權複製品,即使並非為貿易或業務目的,倘若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判處每件侵權複製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