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要大致上佢唔係能力上有太大差異,就可以指控佢有種族歧視之嫌,再由僱主提供理由justify唔請佢既理由唔係基於歧視。
因為歧視可以係一種客觀存在現象同係一種制度性既歧視。你覺得咁樣預設佢被種族歧視係一種歧視,可能係你presume社會上既歧視唔嚴重或者唔作預設先係平權既最好方法。
但其實如果相信或者認知到歧視係根深蒂固既,你既作法好可能係掩耳盜鈴,表面上以唔想focus 佢既種族黎消去種族作為一種因素達至平權。但就無視左歧視唔係你話見唔到就無。所有先要有主動對弱勢族群既補助,對於不公係要有主動既介入。
而現實中,性別歧視定種族歧視用你既標準根本就確證唔到添。僱主係請人上就有好大既自由裁量權同任意,連樣貌都可以係僱主私自既請人條件。
總之我係buy 樓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