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喺呢個時候,我突然記翻起啱啱聽承心講嘢嘅時候,心入面出現嘅一個疑惑。
「承心啱啱講過,佢同Brian兩個月前分手。但根據Brian所講,佢哋分咗手已經四年。到底點解兩個人講嘅版本會唔同嘅呢?但係如果根抓承心講,佢同Brian拍咗兩年拖然後兩個月前分手,咁佢哋又點會可以喺五年前簽到『分手和頭酒』份約呢?」
Kelly聽完,都托住下巴喺度諗,然後嘗試提出一啲可能性:「可能係佢哋四年前分過手,然後復合拍咗兩年,之後兩個月前再分手?」
呢個講法算係解釋得到,但其實依然有好多唔合理嘅地方。
既然要取消呢餐飯同埋呢個奇怪嘅分手時間不同嘅問題都同合約有關,我同Kelly翻到office就先去部電腦度睇翻份約先。
我喺database輸入「謝承心」嘅名,打算搵佢份約出嚟。
點知,好意外地,電腦竟然出咗兩份約。
正常嚟講,只要你分手後搵新男朋友再嚟簽約,就會出現兩份約。
例如Kelly一個人就有十二份約,而亦有某啲客人經歷過一次我哋服務覺得幾好,都會同新嘅伴侶再嚟參與一次,當係搏下有冇機會換到嗰餐免費晚餐都好。
所以一個人有兩份約其實並唔出奇,奇就奇在,我印象中無見過承心嚟簽約兩次。
於是,我決定睇下呢兩份約度睇。
一份,「謝承心、余智申」,無問題。
而另一份我一打開,睇到合約上嘅兩個名,我忍唔住同Kelly一齊叫咗出聲。
因為另一份合約上面嘅兩個名係:「謝承心、裘知」。
裘知,亦都即係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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