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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2020年5月24日有警務人員於銅鑼灣強搶私人財產
敬啟者:
本人從網上片段得知2020年5月24日有警務人員於銅鑼灣強搶私人財產,事態嚴重,本人特此致函,促請有關部門從速從嚴處理。
相關資料如下:
https://twitter.com/williamyang120/status/1264444637709660162?s=21
本人留意到香港警務處在其Facebook專頁狡辯「警方澄清,警方已經向店舖付清相關樽裝飲品的費用。」此澄清即是承認該警員當下一刻並無付款。
本人現嚴肅詢問政府相關部門,如果市民在任何便利店先強行拿取商品享用再留待自己方便時才付費,是否不構成任何犯罪?如否,本人現強烈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從速從嚴處理該警員的偷竊、爆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行為,因為該警員的劣等行徑已對香港的自由市場及私有產權構成極大負面影響。本人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回應是否會對該警員立即採取紀律行動,包括調查、停薪、停職、革職、迫令退休及檢控。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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