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4
制度上的对接,尤其是法律上的衔接问题,是深港合作一直以来最受关注的问题。市政协今天上午召开的“深化深港合作,不断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专题协商会上,
市政协委员陈宇峰代表现代服务业小组建议,解决港澳人士内地执业资格难认证等问题。
陈宇峰说,在内地取得职业资格方面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四点:即使本身具备国际认可的专业资格,仍需要额外通过内地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地的执业要求与香港存在差异;内地职业资格很难考取;目前内地并没有某些专业(如园境师)的对应资格认可制度。
其中,内地的相关专业考试很难考取,尤其是法律及会计专业。相关考试的难处在于语言差异以及考题形式。语言差异方面,香港专业人士在就学期间及参加香港的专业考试时,习惯于使用英文写作,但内地考试则要求以中文写作,使得其表现大打折扣。此外,香港的考试一般重分析、应用,但内地考试重背诵记忆。这对于一些资深的专业人士而言,是一个重要的障碍。以律师行业为例,香港律师要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由于语言障碍、考核方式差异,香港律师极少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因此,陈宇峰建议以部分区域为试点,进一步改进资格互认的做法,通过简易认可程序,只要证实有关人士有在香港取得专业认可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即可发放认定专业人士的资格,允许其在大湾区开展服务。具体而言,建议中央政府授权广东省政府自行设计一套只适用于大湾区的专业资格认可程序。考核内容方面,无需重复考核相关专业知识,只针对有关当地法规的应用问题。
在项目招标时的资质要求方面,建议可特别开放给香港的专业人士。香港方面的资质可以单方面得到内地方面的认可,让双方在项目、业务层面展开合作,以建造平台吸引专业人士进入。鉴于香港专业人士未必熟悉有关内地相关登记及认可程序,建议有关当局成立专责单位,或直接来港设立专职办事处,协助香港专业人士办理相关手续,并出版标准手册,以便参考。
建议在深圳先行试点,设立符合国际市场惯例的法律服务
另一方面,陈宇峰说,香港被誉为亚洲的国际法务之都,有近900家本地律师事务所及85家国际律师行。香港法律顾问熟悉世界各地的法律及规管情况,可提供商业发展项目所需的各种支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环球仲裁评论》于2016、2017及2018年发布的庭审中心调查排名中名列第一,其中包括:最佳位置,最物超所值,最佳工作人员,以及最佳信息科技服务。 根据2015年伦敦玛丽皇后大学和White & Case进行的国际仲裁调查,香港是全球排名第三的最优先选择的仲裁地,也是欧洲以外最受欢迎的仲裁中心。
随着内地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中话语权的逐步增强,涉及跨境、国际投资与贸易的争议也相应增加。
作为“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所保障的境内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域,无论是在地理区位还是文化上都处于中西方交汇的香港,能够共同成为合同双方接受作为争议解决地点的最大公约数。
因此,陈宇峰建议,
在深圳先行试点,参考香港的做法,设立符合国际市场惯例的法律服务,以律师作为专业第三方,处理各类商业交易和社会事务中的法律文书,增加商业社会活动的专业性和合法性。通过将相关业务开放给香港律师,输入香港经验。
其中又包括,建议在房地产交易领域设立律师资金监管制度,可以参考香港经验,在深圳试点设立律师资金监管制度。即承购人将购房款等资金交由律师进行监管,律师会按照工程进度将款项支付给开发商,从而约束开发商、防止开发商滥用预售资金,避免违约风险,为房地产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支持。还建议允许专业律师参与司法公证工作,在深圳试点放宽公证制度准入门槛,借鉴香港健全的律师公证制度,允许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人士提供公证服务。
以及建议允许专业律师代理企业办理商事登记业务,允许律师代理企业办理商事登记手续,免去企业自行办理相关事宜的复杂程序,同时保证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合规性。同时建议在深圳同时试点向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开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