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保全攻略】被捕之後,點決定要唔要接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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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20:53:42
經常被人問,拒絕保釋有咩好?問題應該是:被捕之後,當場接受保釋有咩好?

其實除咗「早幾個鐘頭可以返屋企沖涼、食飯、見屋企人」之外,有得保釋唔算特別好。

什麼是拒保?
即是「不接受保釋」(編按︰跟常聽到的「踢保」有別,詳見下文解說)。你可能不是太聽得明:被人拉,有得保釋都唔走?傻的嗎?

先要明白一個基礎概念:保釋是你的權利,並不是警方施捨給你。所以英文來說,從來都是警察向你提供保釋(bail offer),這是一個offer,代表你可以不接受,但警方一定要給你。

為什麼警方一定要給你保釋?這就回到最基本的原則,即「警方至多只能夠扣留被捕人48小時」。根據《警隊條例》第52(1)條,除非警員覺得你所涉及的罪行性質嚴重,否則警員應讓你以合理款額擔保,然後釋放你,「但如該人被扣留羈押,則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帶到裁判官席前。」[註]

睇電影就睇得多,成日都話「警察只能拘留你最多48小時」,但係夠鐘之後又點呢?就較少人知道。其實拘留滿48小時之後,警方只有兩個選擇:一係將你送去最就近裁判官面前提堂,一係立即將你無條件釋放。

所以如果警方未能在拘留你的48小時內作出安排,將你送去最就近裁判法院,便唯有放你走,別無選擇。

所以當你思考是否拒保時候,最大考慮就係要判斷自己情況下,警方是否來得及將你送上法庭。

乜嘢情況之下,警方會來不及送我上庭、要放我走呢?
答案是九成的情況之下都趕唔切。因為警方要做完所有手續,包括打指模、落口供等等,有好多時仲要向律政司取得基本法律意見(要問下律政司告唔告、告咩好)。

尤其以下情況,更加99%趕唔切:被捕人數好多,而且集中送往同一個警署(例如上次一次過拘捕200人送哂去北角警署)、被捕人因為受傷或者身體不適送院,甚至留醫過夜,在醫院中消耗超過12小時的時間(扣留在醫院的時間亦計算在48小時內)。

48小時幾時開始計起?
48小時是由被捕一刻開始計起。留意是以警方記錄你被捕的時間計算,亦即以警察口供記錄簿上面的時間為準,而不是你覺得自己被捕的時間。例如你上了警車,在車上等待了兩小時才送警署,在警署時才向你宣佈拘捕你,則以到達警署的時間起計,在車上等待時間不計入48小時之內。
2019-11-19 20:54:04
萬一警方48小時之後不接受我拒保,要將我交去裁判法院,是否即刻開庭審訊?
答案是不會。審訊需要控方提交證據,辯方亦都可以準備案件,48小時之內你作為被捕人,根本未有機會聘請律師以及諮詢法律意見,亦都無機會睇到證據,警方可能根本連最基本的閉路電視片段亦都未收集,即使搜屋期間得到有用的材料亦都未整理,總之成件案就是未準備好,所以你的所謂「上庭見官」,只不過是去申請「法庭保釋」以及提堂。

留意返,法庭保釋(Court Bail)同警方保釋(Police Bail)是兩回事。警方保釋只可以要求你比錢(保釋金),不可以增加額外條件。法庭保釋就可以加很多條件,包括禁足令、扣押護照、不得離境、定時報到、宵禁令等等。所以的確有被捕人會認為,在警署得到保釋,好過上到法庭先至保釋。因為在警署一定保得到,但上到法庭,控方可能反對你得到保釋,反而「出唔返嚟」。有時被告人情況根本無可能保釋,例如他被指干犯縱火之類罪行,又或者他是內地人,或者外國人,在香港無本地聯繫,保釋的話理論上有潛逃風險,這些情況本身都係無得保釋,有可能被繼續拘留。

被捕人即使得到法庭保釋也有好多條件,例如不可以離境,這會影響被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工作、生活等。所以是否拒保你要按照自己案情去考慮,平衡自己上庭之後無法取得保釋的風險有幾大。

如果真係立即將我提堂,我又無律師,咁點算?
被捕人是不會沒有律師的。首先,坊間有不少義務律師可以代表你上庭,另外開庭時亦一定可以使用裁判處當值律師服務。由於提堂嘅程序非常之簡單,真係唔需要用清洪或者李柱銘嘅,所以任何當值律師亦能夠幫你,基本上用誰都差不多。這方面不用擔心,上庭的時候一定會有律師。

錢亦不是問題,因為使用當值律師第一次提堂是免費,之後在裁判法院打到底,只需支付HK$570蚊登記費。就算負擔不起570蚊,當值律師亦可以免你手續費,而民間亦有基金可以立即拎現金來幫手。

有啲人話,可以接受保釋之後,下次續保嘅時候再決定踢保?
的確可以(咁叫做「踢保」而不是「拒保」)。有些被捕人會覺得被拘留太過辛苦,無論如何都想「出番嚟先」,諮詢律師意見、見了家人、回一回氣,才決定下次是否踢保(甚至續多幾次先踢)。

咁我應該即刻拒保,還是出咗去,下次返嚟先至踢保?
答案很視乎兩點︰你個人情況,以及警方向你建議保釋的時間。首先如果被捕人個人情況比較差,譬如膽小驚青,或者睡眠不足就會冇精神,又或者「趕住出嚟返工返學」,不想再留在警署太久,真是捱不住壓力的話,當然是應該有得保就盡快走先。

但接受保釋畢竟是戴金剛箍,對一般人來講,下次再返去續保亦同樣好大壓力,有不少人之前一晚會瞓唔著、出番來之後又會唔開心,保釋期間再參加遊行示威活動,亦都擔心再次被捕,甚至不單止自己,而是全家人都會唔安樂、非常擔心,所以立即接受保釋離開,亦不是沒有代價。

所以第二個決定因素,是要看警方向你提出保釋請求的時間。如果警方在第12個小時就已經向你提出保釋請求,那「立即走」代表可以坐少30幾小時,確是應該走的。但如果警方慢吞吞,搞到第45個小時,才和你講「你可以走啦」,你就不妨考慮坐多陣,完咗成件事,不需要再返警署。

拒保是否需要律師協助,有咩手續呢?
答案會令你大吃一驚:現場拒保是不需要律師協助,亦都沒有手續。你自己向警察表示,「我宜家唔保喇」,警方就放你走,就係咁簡單。

你現在讀這篇文唔會明、亦唔會信,那種戲劇化的程度:當你表示︰「我坐喺度唔走㗎喇。」佢就會同你講︰「咁你而家可以走喇。」(我試過有一次因為未取得扣留物品清單,所以在被捕人拒保後我們仍懶死唔走,警方多次向我們表示「你哋無權再留係度」同埋趕走我哋一一我和被捕人狂笑:頭先唔係要拉要鎖唔畀走㗎咩……)

當然,你走之前警方會叫你簽張紙,表示目前你是在不接受保釋之下,警方放你走,他們會保留追究和繼續調查權利云云。

如果你是當場接受保釋,下次續保時候才踢保,有律師陪同會比較好。一般而言,律師會提早一天去信警署,說明被捕人明日將不會接受保釋,那第二天你就係律師陪同之下,返警署報到拒保,並取回保釋金離開(但警方有權扣留你電話及其他物品繼續調查)。記住就算你踢保,都要先返去警署報到再踢,不要「自己唔出聲走咗去」就算,否則就會變成「棄保潛逃」了。

彩蛋:常見警方呃你、?你保釋手法
警方在好接近需要釋放你的時候,是非常渴望你答應接受保釋的,否則他們用兩日時間來睇住你的功夫就白做了。這個時候警方當然希望你接受保釋,之後定時自己返去報到,等警方自選時間去炮製你。

很多時候你向警方表示不接受保釋,他們會開始同你講好多說話,包括威脅要將你提堂(這個的確有可能),亦試過有警察向被捕人表示「你唔保釋,會有手尾」,但又講不出個「手尾」是什麼。

更多時候,警方會利用被捕人家長「救子心切」的心態,繞過被捕人及律師,直接打電話向家長說「你宜家可以俾錢保個仔走喇」,彷彿警方皇恩大赦放走你個仔咁。實情警方不知幾想你個仔快點接受保釋、快啲走,令警員可以收工交俾下一更同事,以及交予未來負責案件的警員去接手,自己不用煩。

很多家長因為已經40多小時沒有見到自己小朋友,又因為聽咗太多浮屍、強姦的故事,有好多可怕的幻想,所以就不管三七廿一想盡快接走仔女,自然就會接受咗警方的保釋建議。這一點家長要小心,接到警方電話,不要立即答應,收線後應該立即通知律師商量。

拒保之後是否即時走得?
都要少少時間,首先警員會盡力勸/嚇你接受保釋。不果的話,他也要點時間與上司溝通安排。一般來說很少真是「坐足」48小時,大概45小時都能出來了。

集體行動更安全
最後一點,如果你們是集體被捕又送到同一警署(例如一次過拉百幾人),那很有可能警署工作量根本超出負荷。這個時候如果你決定拒保,應考慮利用被困在一起的時間,說服更多被捕人和你一起拒保。因為愈多人想一起拒保,警方更愈沒有可能一次過把十幾人一起送上庭。不送上庭便要放人,愈多人拒保就愈大機會被釋放。記住,拒保是你的權利,被捕人完全有自由不接受保釋。

總之你要記住,拒保只有兩個下場,要不是立即上庭,要不就立即無條件放人,沒有其他。

以下簡單總結,方便大家計算自己應否當場拒保:

你判斷現在的個人狀態,是否適合繼續被羈留,是否能夠承受壓力?
警方向你建議保釋的時間,是否已經很接近48小時(40小時打後起,為之「接近」)?你是否已經因為留醫而消耗了一些時間?如果坐多幾個鐘就走得,咁不妨坐埋。
你被指控的罪行是否嚴重?(縱火、暴動可歸類為嚴重;非法集結可歸類為相對不嚴重(相對咋!全部都是可判監罪行嚟))
明日是否公眾假期,或不能開庭的日子?
你本人是否有機會不能獲得保釋?(例如,你不是本地人)
你認為自己在法庭取得保釋的機會大嗎?
和你一同被捕,並送往同一警署的人數多嗎?你現場的判斷,認為警員能夠在48小時內把你(們)送上法庭嗎?
你是否在短期內,有需要申請學位、移民,專業工作、出差或旅遊?
就此特別鳴謝幾位幫忙核對稿件和給予意見的大律師。

註:

早在1988年已有案例,說雖然《警隊條例》不算寫得很清楚,但明顯是有意不讓警方把被捕人扣留超過48小時,而即便是未夠48小時,也要盡快安排見法官,不是要坐滿48小時才去安排的。見Attorney General V Wong Chi-Ming And Others [1988] 2 HKLR 369 [377]:
2019-11-19 20:57:15
P牌假推
2019-11-19 20:58:08
2019-11-19 20:58:23
有用POST推
2019-11-19 21:01:57
另外被捕之後,盡可能留係醫院
依段時間都計入48
例如主動話自己有藥物敏感或者頭痛/心口痛
問到點敏感法就話會心跳加速,抖唔到氣
但又唔記得確實藥名
醫護之後會搵家屬問詳情

聲稱唔舒服+醫護派唔到藥
係要留院觀察

以上來自老豆搵仔
2019-11-19 21:02:38
堅持
聖誕冇生意
新年冇生意
攬抄
2019-11-19 21:02:53
盡量坐滿48,好難搵到料告
2019-11-19 21:04:16
2019-11-19 21:05:06
當然最好係唔好被捕
無心理準備真係唔好隨便上前
上得前就要預咗比狗拉

唔好到時前線逼爆
有起事上黎又搞到個個都走唔切
或者令到真係有預備上前嘅做唔到野
2019-11-19 21:06:45
長知識,多謝ching
2019-11-19 21:06:46
幫你放左其他熱門度叫大家推下。
雖然長文,但係出得去既一定要睇。
2019-11-19 21:08:28
最後希望各位可以地下化
上前線食彈唔會增加到幾多勝算

開花令狗疲於奔命
黎明行動大罷工
麻包袋/渣車
每個都係更高性價比嘅事

最後
狗係要人管
人唔應該直接同狗打
應該請專業嘅人對付
不論會否直接危害生命
2019-11-19 21:09:09
我都只係轉載
都係要感謝作者做懶人包
2019-11-19 21:09:40
原來係咁
2019-11-19 21:09:46
希望有人睇。
2019-11-19 21:10:48
推多下
希望每個會出嘅人都知
2019-11-19 21:13:06
https://lihkg.com/thread/1738999/page/1
面對現實,長期抗爭,分工合作
2019-11-19 21:13:16
唔係因為贏先堅持
而係堅持先會贏

唔好忘記
留住團火
現在未來都要繼續
無論地上地下
2019-11-19 21:13:22
2019-11-19 21:15:28
再多內疚/愧疚
唔好放棄
唔好犬儒
不論多少,堅持
2019-11-19 21:17:12
未來一個月
半年
十年
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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