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警方只可以扣留你48小時
A : 冇落charge比你保釋,你唔想係臭格48就保,有信心(同律師傾過)落唔到charge就唔保,咁佢48小時就一定要放你走,咁叫坐爆。但以後單案佢搵到夠料係可以拉返你告
B : 直接落charge,過堂,讀你控罪,問你明唔明白,呢個階段因為證據同證供都未齊,你唔認罪係唔會影響日後,到正式第一堂先認罪一樣可以減1/3刑期,所以冇人咁傻仔認。咁呢個時候就係向裁判官申請保釋,咁控辯雙方傾下保釋條件咁,睇咩罪啦同睇官啦。如果成功保釋,呢個時候就冇所謂踢保架喇,除非DOJ撤銷控罪。到呢步如果個官唔比你保釋就交你比懲教看管,即係去荔枝角。假如被拒絕保釋,你可以去高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