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0.3警告] 張超雄事件 - 論0.3分化議員與群眾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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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11:50:30
2019-07-18 11:50:49

同意樓主

大律師公會不嬲都話甘樣得架啦
2019-07-18 11:51:13
衝出來破壞士氣,唔駛軍法處置?
2019-07-18 11:51:36
2019-07-18 11:52:49
2019-07-18 11:54:26
2019-07-18 11:54:30
2019-07-18 11:54:44
你而家都破壞緊士氣,係咪都要軍法處置

呢啲時間大家都明白唔係捉鬼嘅好時機,即使係和理非都會包容前線,咁我地都應該包容5:0,雖然我好撚憎佢
2019-07-18 11:56:07
2019-07-18 11:57:37
Push
2019-07-18 11:58:20
Push
2019-07-18 11:58:44
佢係慣犯。
楊衛隆:張超雄舊病復發 張超雄於1988年歸化美籍,1996年離開工作長達6年的屋崙華人服務社,更加離開美國回到香港。如果張博士要從政,他應該在屋崙發展,不必回到香港從頭開始。如果他的政治前途在香港,我看不到有甚麼理由他要在屋崙華人服務社擔任執行總監6年時間,擔誤在香港的前程。

本來,這個謎已經十分懸疑,另外還有更難明白的事情發生。2000年,屋崙華人服務社改稱為家橋驛社。 自此,該機構的服務對象就不再局限於華人。 到底發生甚麼事? CNN記者Don Knapp於1996年3月7日在三藩市報導,移民改革提案在國會辯論時,合法移民得到的政府福利成為議題之一。張超雄積極爭取華人移民福利,聲稱華人移民有助家庭團聚。 支持新移民拿政府福利的主張受到猛烈批評。美國有2300萬移民,其中加州有800萬。加州移民太多,遲早出事。 加州移民只佔人口21%卻佔用政府福利支出差不多40%。Norman Matloff 指責社工(我的意見認為,矛頭直指張超雄)鼓勵移民,特別是年老中國人申請福利。1980年代到美國的中國移民,在1990年有55%拿政府福利。他又說,相信很多美籍中國人將父母帶到美國,讓美國政府為他們養老。 以上是CNN的報導。

詳情請到http://www.cnn.com/US/9603/immigrants/index.html 內容包括張超雄當年的支持華人移民演說。 1996年3月,張超雄遭到嚴厲批評。事情變得越來越尷尬,屋崙華人服務社確實是幫助中國新移民謀取美國政府福利的機構,自然成為眾矢之的。這是後來屋崙華人服務社改名家橋驛社的原因,簡單地說是洗底,洗掉張超雄留下的底子。張超雄在一片噓聲中離開屋崙華人服務社,遠走香港,重新開始。在香港,張超雄舊病復發,妄顧社會利益,為少數族裔新移民謀取政府福利。不知道這次他搞糟了之後會去那裡從新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yeungwailung/posts/1867461826628988 楊衛隆

你班豬攬左膠慣犯遲早後悔,如果有軍法,盲目包容叛徙,你地應該以死謝罪。
2019-07-18 11:58:45
唔比屌架咩?
要咩都支持?

撤回成個條例呀
搞乜修訂呀
2019-07-18 11:59:21
push
2019-07-18 11:59:47
推,麻煩大家起身都推一推有意義嘅post!!
2019-07-18 12:00:03
2019-07-18 12:00:05
推一推
2019-07-18 12:00:11
From 梁啟智
今朝一起身,嘩,好多人鬧張超雄。嗱,鬧唔係問題,但發覺好多提問,原來都搞錯了一些基本概念。希望大家鬧之前,再睇多次個flowchart,明白個程序先。 睇完未?睇完就再講個「超雄方案」。

1. 張超雄想搞乜?

解決陳同佳案,將林鄭軍,等佢冇得再講初心乜乜乜。

大家睇完個flowchart,應該理解到現行法例入面,要將疑犯由香港移交去第二個政府,係分長期協議同個案形式。而無論長期協議同個案,都 1) 要經立法會,同埋 2) 唔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原本個建議,係個案唔洗經立法會同埋包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包台灣)。大家一路反對緊的,係政府呢個建議。

咁「超雄方案」呢?現行法例乜都唔改,只係改一條:將唔包「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唔包「中央人民政府或澳門政府」。換言之,台灣政府就得。

如果通過咗「超雄方案」,就可以由台灣政府提出,然後香港政府同立法會審議,再然後送疑犯去台灣,in this case陳同佳。

2. 台灣咪話咗唔受囉?

台灣唔受的係政府方案,因為政府方案將台灣當係中國一部分處理。「超雄方案」同政府方案響呢方面剛剛相反,攞走現行法例中矮化台灣的寫法,對台灣係好事。

3. 會唔會變成幫政府捉去咗台灣的手足?

唔會。首先,條例係處理緊香港送人出去,唔係台灣送人來香港,出同入係兩件事來的。

而如果台灣要送香港手足返香港,得兩個可能:1) 手足響台灣係訪客,咁台灣其實從來幾時都可以驅逐佢出境,唔關香港法例事;2) 手足響台灣入咗籍,咁更加唔可能,因為台灣本身有政策唔會送自己居民出去,亦唔關香港法例事。

4. 台灣有死刑,送人去台灣係咪合理化日後可以送人去有酷刑的國家?

唔會。現行法例寫明,送人前當地要保證唔會尋求死刑,去全世界邊個國家都係咁,而呢個保證亦要經過香港立法會審查。

5. 佢好心地姐,但係建制派可能會改佢個修訂,改到面目全非呢?人地票數多喎!

張超雄到時可以成條草案撤回,咁建制派在選民面前會變成真真正正導致不能解決陳同佳案的黑手。(大家真係要熟讀會議規則呀!)

6. 點解呢個時候先提?會唔會幫咗林鄭?

點會?林鄭咁鍾意講初心,就用初心將佢軍囉。建制派咁鍾意講守法,就迫佢地響法律面前表態囉。

講好兄弟爬山,用立法會迫對家自相矛盾都係爬山方法的一種。大家可以對不同爬山方法有不同意見,好應該互相提點,但記住唔好切割呀⋯⋯
2019-07-18 12:00:32
有票就得啦
又唔見呢二十年都一致
2019-07-18 12:00:58
推呀屌 見到啲戇鳩仔係度幫手吹風分化真係覺得好撚柒
2019-07-18 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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