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墻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青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當權者不應強迫警隊執行不仁之任務,陷警隊於不義。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後記:是文刊登之後,群情洶湧。一月二十八日,立法會議員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因「五區公投」而請辭,在翌日失去議席之前,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交代早前警方處理「還我普選元旦大遊行」中的手法,事後拘捕其中一名參與者港大學生陳巧文,是製造白色恐怖,有「秋後算賬」之嫌。李少光否認,不同意有評論指自一九九七年回歸以來,警方濫權問題較以前嚴重導致威望掃地的觀點,又反駁說,指警方羞辱示威者的講法與事實不符。黃毓民及公民黨的吳靄儀先後引述評
筆者本文,質問李少光。李承認有讀過本文,但認為當中有斷章取義的地方。[5]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東區法院裁定,陳巧文襲擊罪名不成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