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人再嚟一次(或持續)大型遊行或者和平野餐,時間點唔可以係7月1日,必須係G20當天及G20之前 (6月28日之前),向侵侵同歐洲各國正式表態(唔能夠只靠Liberate Hong Kong嘅白宮聯署╴因為可以做數,一定唔及遊行人數嘅公信力),向佢地表達香港人要d乜,等佢地拎嚟同中共傾。我地唔只係要「徹回」,我地係要「Liberate Hong Kong」、「我要真普選/Universal Suffrage Now」。因為只有「真普選」,先可以徹底解決「再強推送中」、「警權」等等問題。所有現時嘅訴求,必須升級到更高層次—「真普選」上面。美國幫到你今次徹回送中又點?一日港共政權仲係度,惡法重有機會死灰復燃,要求林鄭下台就更無謂,下個上台都係港共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