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價值逾萬元的航拍機(小圖)失控,擊中房車的後擋風玻璃。司徒韋桐攝
佐敦發生航拍機墜機意外!晚上7時許,一輛賓利(BENTLEY)房車停泊在圓方麗思卡爾頓酒店(The Ritz-Carlton)外,當時司機正在車上等候老闆,其間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之後落車查看,發現後擋風玻璃碎裂,地上有一隻航拍機,懷疑後擋風玻璃遭航拍機擊中,遂即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在現場撿獲一隻價值逾萬元的dji Mavic 2 Pro航拍機,但未有發現機主,將案件列作「高空墮物-車輛損毀」。
航拍機近年在世界各地及香港均曾發生意外,根據現時法例,重量不超過7公斤(不計燃料)消閒拍攝用途的小型航拍機,即歸類為無綫電控制模型飛機,毋須向民航處申請,但不得在人多擠迫的地方上空、飛機升降航道和直升機坪附近等範圍放飛。
商業用的航拍機必須要在預定操作日期前28天,必須向民航處申請,並且不可在任何人士、船隻、車輛或構築物上空或其50米範圍內飛行;不得在任何人士上空或其30米範圍內起飛及降落。若因鹵莽或疏忽操作航拍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被檢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兩年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