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班child登仔真係弱撚智,咁快轉曬風向
條友殺完人,而家講嘅野全部冇證冇據,全部野都只係佢自稱,即刻就變左條女抵死?
麻煩啲child登仔諗下:到底會唔會有咁多巧合?
1.咁啱知道大左肚就去台灣玩
2.咁啱台灣同香港冇引渡條例
3.咁啱佢買左個行李箱,條女唔知點解就要喺外地自爆個仔唔係佢嘅
4.前一日仲肯比條仔屌,下一日就自爆出軌大肚同比片條仔睇
5.咁啱條仔殺完人之後好冷靜咁訓多一晚,整理好曬條女嘅個人物品,第二日咁順利地棄屍,過程冇人發現,亦冇人懷疑,殺完人咁淡定好正常?
6.好快返左香港,畀女方家屬問,自稱嘈交分手,唔知條女下落
7.殺人之後好冷靜,返黎香港更冷靜,仲識得偷死者錢找卡數

至於佢話條女咁講嘅好處,包括:
1.冇證據證明條女有冇咁講,但單方面咁講,已經足夠將計劃謀殺變成左衝動之下誤殺,即減十幾廿年刑
2.所有野冇證冇據,反駁唔到,冇辦法判定佢嘅證言可唔可信。
(驗左DNA無論個仔係咪佢嘅,都冇辨法反駁條女有冇咁講過,簡直係無敵嘅辯護理由。至於所謂嘅同第二條仔扑野嘅片,睇死佢話喺條女手機,並且因為已經畀佢掉左,所以拎唔到證據)
而且,連登仔竟然覺得因對方出軌而殺人好合理
事實證明:只要同連登仔講條女係雞,真係乜都有得洗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