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gip起碼28吋以上,死者同大粒墨自己都有個gip。死者本身個gip被大粒墨搭完15個捷運站棄屍後,返去酒店check out嗰陣拎走再掉埋,被個拾荒婦執到。
首先,讓我們看看幾個新聞,跟警方透露的時間關鍵點:
2018年2月8日,兇嫌及死者兩人於從高雄小港機場入境。期間去了旗津等地拍照打卡。
2018年2月13日,北上台北,入住中山捷運站附近、大同區南京西路18巷的旅館。
2018年2月17日,凌晨00:26,監視器拍到,陳嫌一手輕鬆地拿著新購的粉紅色大型行李箱、死者潘小姐兩手空空,跟在陳嫌後面進入旅館。
2018年2月17日,約半個小時後,凌晨1時餘,死者父親潘先生,收到女兒在WeChat(微信)的家族群組內留言表示,當日會搭乘中午的班機返家,潘先生他讀取後反問「什麼班次?幾點landing?要到哪兒接妳?」,但是死者不僅未回覆此訊息,連潘先生撥打語音通話欲詢問,死者也沒接。
2018年2月17日,上午11:00,嫌犯獨自拖著行李箱出現在監視器,女友潘曉穎卻沒跟著出現,從陳嫌走出旅館的影片中,可見到他非常吃力地拉著粉紅色行李箱、一方面又怕上方的深色行李袋掉下來。然後往捷運站的方向走去。
光這上面幾點,告訴了我們甚麼?
兇嫌買這個行李箱的時間點、跟買這種尺寸的行李箱,非常地不合常理!
首先,假設死者跟兇嫌他們倆人,真的是原本還想在台灣多待幾天好了!
即使如此,有啥特殊需求,需要再買一個如此大尺寸的箱子?
死者父親,在死者跟兇嫌買了這個行李箱進旅館後的不到一小時,就收到了女兒的微信留言。
留言說,會在不到12小時之後的當天中午,搭機返香港。
我個人懷疑,這最後的微信留言,是兇嫌自己拿了死者手機發的!
或者,是兇嫌叫死者跟家人所發的說謊留言。
再退一步,假設兇嫌在死者父親收到留言的當下,還未有要殺害死者的企圖!
而且假設死者當時還活著,兩人也真的是計畫要在中午搭機返港。
若這個留言,真的是死者所發的,那各位稍有些旅行經驗的人就知道,請問:
扣除當天晚上休息睡覺、起床梳洗退房、吃早餐及去購物地點、整理行李箱、去機場報到的時間…等!
他們倆人只剩下約不到四五個小時,可以裝滿那個大行李箱!
https://unolin.pixnet.net/blog/post/45744996-%E6%BD%98%E6%9B%89%E7%A9%8E%E8%A2%AB%E9%99%B3%E5%90%8C%E4%BD%B3%E8%AC%80%E6%AE%BA%E5%90%88%E7%90%86%E6%87%B7%E7%96%91-%231%EF%BC%81%E9%A6%99%E6%B8%AF%E5%A5%B3%E5%AD%A9%E6%A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