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個比喻都錯晒~
公司完全唔同你屋企, 唔係完全的私人地方, 公司的財物是公司擁有, 好多時都唔算係"老闆"的私人財物...我作為公司員工(當時還未正式離職), 見到有人情緒失控, 亂掉野, 破壞公司財物, 理應以"保護公司財產"為名, 報警等差佬處理... 就算我真係街外人, 完全唔關我事, 如果我見到有人可能犯下刑事罪行, 例如: 刑毀, 我都應該以"申張正義, 盡公民責任"的原因去報警舉報罪案... 正如在街上我見到有人亂掉垃圾, 其實完全唔關我事, 但我都可以"申張正義, 盡公民責任", 去檢舉佢, 我就係鐘意執正來做, 佢吹我漲咩...???
最重要的報警理由係:
"如果有人喺你面前情緒失控, 亂掉野, 你都感到自己會有危險LA, 正確的做法都係報警CALL差佬來控制場面LA..."
其實個重點絕對不是有否刑毀或者其他罪名, 就算差佬上到來判斷佢完全冇犯法, 我報警的目的只係搵差佬上來玩佢一獲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