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律無規定限時公布 Google或面臨集體訴訟
10月09日(二) 14:09
美國互聯網公司Google旗下社交網站Google+洩漏個人資料,但在發現後事隔大半年才對外公布,被指知情不報。有律師指美國沒有相關聯邦法律,規定互聯網公司得悉資料外洩事件後,於指定時間內通知受影響用戶。不過,Google亦可能因隱瞞事件,而面臨集體訴訟。
美國律師賽卡里(Al Saikali)向《華爾街日報》表示,美國現時沒有關於外洩通知的聯邦法律,而各州法律亦有不同標準。雖然很多公司不會因姓名及出生日期外洩而通知用戶,但部分公司在未查清資料是否外洩時,已即時通知受影響用戶。他形容在經手的個案中,有一半是基於主觀判斷而通知用戶,餘下一半則有待確鑿證據才宣布資料外洩。
相比美國的聯邦法律漏洞,歐盟今年5月生效的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司須於事發後72小時內通知有關監管機構,否則需要罰款,最高金額可佔該公司全球盈利的百分之二。今次Google洩密事件觸犯該條歐盟法律,但事發於今年3月,因此不受歐盟監管覆蓋。
賽卡里指報道顯示Google內部決定不即時公布事件,所以有機會面臨集體訴訟。他如此形容:「原告將指控Google知道一些事但隱瞞,這一點足以令控方律師垂涎三尺。」
除了面臨巨額的法律訴訟,Google於2011年推出Google+時,是希望挑戰Facebook的社交網領導地位。然而,它多年來未能吸引大批用戶使用,更被Fb及其他社交網拋離。如今更發生這宗重大安全漏洞事故,最終令Google自行宣布逐步關閉Google+的消費者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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