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大家都不去思考為什麼該師傅願意不斷接受合約聘僱呢。
自己做錯事業決定怎可以去怪責別人呢?
如果有得選擇
佢一定唔會咁做
只怪員工冇議價能力
同埋點解會spin落員工到?
明明係老細走法律隙
議價能力不是人家送給你的,而是自己創造。
既然自己沒能力,怎可以怪對方執行合約呢。
開口閉口都在埋怨法律,其實就是懦弱的表現。
例如,中學生考不上大學,然後怪大學錄取資格嚴格?
中學生考不上大學,應該怪父母培訓不力,或者冇錢送佢留學。
很奇怪大家都不去思考為什麼該師傅願意不斷接受合約聘僱呢。
自己做錯事業決定怎可以去怪責別人呢?
如果有得選擇
佢一定唔會咁做
只怪員工冇議價能力
同埋點解會spin落員工到?
明明係老細走法律隙
議價能力不是人家送給你的,而是自己創造。
既然自己沒能力,怎可以怪對方執行合約呢。
開口閉口都在埋怨法律,其實就是懦弱的表現。
例如,中學生考不上大學,然後怪大學錄取資格嚴格?
好明顯平時個師傅咩都唔理就簽鬼左,點知俾人炒先發現冇得賠有乜理由呢種奴隸約簽左十幾年都冇感覺
其實有冇得話唔知?次次都係同一個地方簽約,又係同一個地方打工,乜都冇變
張宇人撚會幫你咩![]()
人地都係老闆
張宇人旗下d staff一定唔係簽18個月短約既
點解香港啲僱主可以咁仆街, 成日諗縮數壓搾員工, 有咁盡搾咁盡。 大佬, 幫你打足13年工, 冇功都有勞吖, 我相信佢都做得嘢, 否則你都唔會請足13年, 一個對足13年嘅人都可以咁對佢, 呢啲究竟咩人
未入以為it
僱 主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須 支 付 遣 散 費 給 僱 員 ?
答1.
僱 員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不 少 於 2 4 個 月 , 並 符 合 下 列 其 中 一 項 條 件 , 可 享 有 遣 散 費 :
( 1 ) 因 裁 員 而 遭 解 僱 ;
( 2 ) 在 固 定 期 限 的 合 約 期 滿 後 , 因 裁 員 而 不 獲 續 約 ; 或
( 3 ) 遭 停 工 。
其實喺合法
不過個老細咁做臭個朵
仲有人懇同佢打咁多年工
錯晒
根據報導,佢客觀事實係連續幫同一個集團工作咁多年,只係公司老闆開分身公司聘用佢,用假外判方式聘請員工
就我理解,法庭一定係睇事實而唔係睇合約,大把官司都係用呢個原則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