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真的要用粵語入文,首先政府一定要先釐定乜嘢係正式場合,就我愚見,正式場合例如學校、各類機構、政府部門等,其實就好似香港現時處境咁,香港人識得分到底喺乜嘢嘅場合寫乜嘢嘅字。粵語入文並唔係唔好,於現時社會的風氣其實係有倒退跡象,反而睇番70-80年代嘅電影,佢哋嘅電影字幕就正正係用粵語文,即是大部份嘅口邊字,哩一類嘅助語詞有助了解講哩嘅人嘅語氣。例如,「其實我對你都唔係咁衰嘅」,如果用書面語嘅寫法就會變成「其實我對你也不是這麼差」,兩句句字,相同意思,但係可以令到別人對哩句句子有唔同嘅睇法,以粵語為母語嘅人就更加明白。所以,對於粵語講嘢嘅方式,我認為香港人係有必要知道點樣寫,既可以對句子有更深的揣摩,更可以避免咗同正字嘅混淆,亦到了解到口字旁嘅字其實都係助語字嘅一種。所以,粵語入文並無不妥,但應從學校著手,教育學生文字的運用。
口字邊嘅字作為助語詞當然可以保留,我想針對嘅唔係作為助語詞嘅情況,而係同口或者語氣無關,但因為係口語而用口字邊嘅字。
用返你個例子:「其實我對你都唔係咁衰嘅」
如果你呢句本身係對話或者講嘢,咁用口字邊係無問題。我正文都有講唔係要一刀切唔要口字邊,所以要睇語境。
但如果呢句唔係口語語境,
「嘅」字作為尾助語詞,咁用當然無問題。
「咁」字作為程度副詞,同口或者語氣無關,就有必要去搵更佳嘅字去取代。
「唔」字呢到係副詞,表示否定,同口或者語氣無關,同樣有必要去搵更佳嘅字去取代。但「唔」字本身有作為助語詞嘅用法,呢種情況就可以保留,例如「唔,我知道啦!」
但是否可用口字邊嘅新造字取代書面語呢?書面語有很多種,香港的書面語,台灣的書面及中國的書面語正正就有分別,大家耳熟能詳嘅「質素」與「素質」、「顯卡」與「顯示咭」等,雖然兩岸三地寫的皆是中文,但中文的書面語隨著時間的發展有所差別。當然要取決使用哪地嘅中文,就要取決定地方的經濟力量(此處不多談,否則講到佛誕也未完)。顯然,現在香港嘅書面語正正係受到中國越來越多的影響。所以香港人要做嘅,並唔係摒棄書面語,而係要保留屬於香港自身嘅書面語,以及加強推廣教育粵語文化,避免好似廣州咁強行以普通話作為官方語言。
語言文字嘅正統地位係被政治經濟環境左右,呢個係理所當然嘅事。粵文粵語處境弱勢,呢個客觀現實我都知道。但本身粵文粵語大家用字習慣本身係咪有改善嘅地方,如果有應該點改,呢樣嘢係我想拎出嚟討論嘅。
最後想總結,喺文字上,錯誤的同音字應該要糾正,例如「咗」變「左」,「唔」變「吾」咁,一字多義並唔適用於哩啲情況身上,對人多加教育或糾正,才是正確做法。
如有興趣,請留TG再詳談。
訓醒就要我作文,有冇搞錯。
批判5p字有必要我明白,但我唔希望只係單純嘅批鬥,了解「咗」字「唔」字本身來源同用法都好重要。
tg就免了,暫時係到都可以暢所欲言。
要你作文唔好意思,想有多啲人去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