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生活壓力大,不少港人都會喜歡藉旅居短暫離開,一邊旅行一邊生活。不過原來旅居都是灰色地帶行為!近日就有網民分享,有人欲前往日本旅居,卻因為在日停留時間太長惹入境人員懷疑,自辯後更隨即被拒入境需要原機折返!
用盡90日免簽證以一原因自辯
近日有一名網友於Threads發文分享,指自己有朋友在日本入國管理局擔當翻譯工作,分享有一對夫婦在日本入境時,因多於一次使用入境旅遊簽證並用盡90日逗留時間,而被入境職員查問長時間逗留的原因。該對香港夫婦回答自己在日本居住並有購買物業自住,「隨即被列入黑名單,5年內亦無法入境,需要原機折返回港。」
網民反應兩極
帖文惹來大量網民熱議,有不少網民反笑指「咁醒目」、「叻到咁係點算」、「點解可以on X到咁」、「食咗誠實豆沙包」、「買樓送永住吖嘛,學香港人地產佬話齋」,同時亦有人分享自己入境時曾遭盤問的經歷,「我以前都試過,嗰陣重同我老公拍緊拖,入管職員打2次電話俾我老公,但佢做緊嘢無聽。最後個職員俾我入境,話一係就結婚用配偶visa,唔係就唔好long stay」。不過亦有不少網民感到不解發問「咁所謂旅居嗰班個遊戲係點玩?」、「如果每次都遵守逗留時間其實會有咩問題? 入唔到稅基?」、「吓~齋買樓都唔得㗎原來?」、「即係唔可以用免簽旅遊當長居係日本形式?」
官方列明短期逗留僅限3大目的
根據在港日本總領事館的官方網站列明,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日本享有免簽證待遇,逗留最多90天,但目的為限觀光、短期商務、探訪親屬或朋友,而且並不適用於從事有收入之經營活動或有收取報酬之活動。
專家拆解夫婦用錯簽證、錯估制度
對此,TAMAGO語言研修中心香港人行政書士「蛋老師」在Facebook粉絲專業上拆解事件,她指出兩人以觀光簽證高頻長期入境,再加上購買物業自住,在日本制度上會被當成灰色非法居留者,在日本移民官眼中會被視為「邊緣人」或「可疑分子」,更可能被貼上「入境拒否」的黑名單。
日本「買樓」或被懷疑長期非法居留
蛋老師提醒,觀光簽證等於不可在日居住,無論住酒店還是自己買的房子,只要用的是觀光(短期滯在)簽證,就只能用「旅客」身份。每年反覆長期滯在,尤其一次待滿90日、過沒多久又再入境,會被視為「實質居住」。
她指出, 日本不設「投資移民(不同於經營管理)」,不能單靠購買物業無法取得任何長期簽證或居留權,入管反而會認為入境者有意在日置業「長期非法居留」,視為高風險對象。她又指入境時回答非常關鍵,若回答「我喺日本有間屋,自住」等話語,則直接證明入境者並非觀光。若令官員懷疑有違反簽證目的,入境者亦可被當場拒絕入境並留下不良記錄。
留日一年不可逾180日?
那是否如網上所言,逗留超過180日就可能被拒絕入境?蛋老師解釋,指官方沒有明文規定「一年不得超過180天」的總日數限制的,但某些因素例如連續頻繁入境,就有可能引起邊境官員注意。
對於拒絕入境後五年才能再入境之說法,蛋老師就解釋,若在入境前被拒,屬於「上陸拒否」的情況,入管可以自行衡量而決定禁入境的時長,所以可以少於五年,而入境後需要驅逐出境則屬於「強制退去」,根據日本入境法第五條一項,有明文規定後果為禁止入境五年。港人夫婦則屬於前者。她又補充指在特殊理由的情況下,當事人亦可再次申請入境,但手續較繁複,需要專業人士協助處理。
專家教招如何合法長留日本
至於對希望在日本長居的人士,有什麽方法可合法長期逗留呢?蛋老師就教路,有意者可根據實際目的,申請合適的簽證,再向入管表明如工作、就學、創業等明確的合法活動基礎。她亦在此提醒長居日本之人士需要避免有制度擦邊行為,如每次都滯留滿90日、無明確行程、拒絕提供返港機票證明等,都會增加被拒入境風險
原文網址: 日本旅居違法? 港人用盡90日免簽證 自辯2句即被拒入境原機折返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5982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